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扣除一览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1篇

意思是,比如,所得税是收入可以扣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再计算税的。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2篇

增值税附加税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 税金(增值税是价外税除外)及附加税费应该均可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3篇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包括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
(三)***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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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4篇

这样的差额,可以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税前扣除,指的是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企业的利润总额,也就是销售减去全部的费用之后缴纳的。
其实税务局这么说是不对的,就算你计入营业外计入,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5篇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税法对“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范围和标准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符合扣除的范围和标准扣除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收入总额中扣除,这就是所说的税前扣除。不符合扣除的范围和标准扣除项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6篇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的利润(应纳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因此,企业应纳税的所得应该企业的收入扣除和收入有关的所有的必要的成本、费用、税金和***失。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记入的成本、费用、税金和***失都允许扣除,因为这些相关的成本、费用等都应该是是被税务机关认可的,即税法规定的范围和限额内,才能扣除,否则,不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比如:业务招待费,税法规定年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不超过千分之五可以扣除,某企业年收入1000万元,但是它的业务招待费当年花了8万元,而税法规定只能在税前扣除5万元的业务招待费,那么8万-5万多出的三万元虽然也是企业的花出去的费用,但是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这三万元的成本要调出成本费用,假如该企业是赢利的企业,那么这三万元,就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不知道这么说能否明白?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7篇

在企业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成本费用中扣除的,就是税前扣除项目 如:管理费用(但不包括不符合规定或超出扣除限额的部分,超出扣除部分是指税法规定只允许扣除一部分,如定额计税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如果企业发给你1700元,那超出的100元企业在缴企业所得税时就要做纳税调增,不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8篇

1、  工资薪金: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3、  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4、  利息费用:(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5、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6、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    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    广告费条件:

    ①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②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7、  劳动保护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8、  公益性捐赠支出:

(1)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    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3)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准予按规定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整

9、  资产***失:

(1)    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净***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2)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失,准予与存货***失—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10、亏***弥补: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税收滞纳金不可以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