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 (税改时间16%税率改13%)

税改 第1篇

******近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税改 第2篇

展开全部

〖解说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AT)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例一: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甲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甲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做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甲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上交给***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所以这850元也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甲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甲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100件货物时,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11700
分录中并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因为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80件甲产品时,分录: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分录中并没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税款做为公司的业务收入,而是挂“应交税金”,因为这并不归你公司所有,而是应交给***的税收。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给***的税收。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税改 第3篇

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消费立税; 7月1日起,《***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全面实施; 7月1日起,税务稽查案源将这样管理; 7月1日起,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7月1日起《***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3号)的规定要求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这是继营改增全面推开后,我国推出的又一重大税制改革。 本次改革就是把过去矿产品按照销售量的从量定额征税方式,改为按照销售价格进行征缴的从价计征方式。也是在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6个品目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改革试点基础上,开始对绝大部分矿产品实行从价计征,同时清理全部资源收费。 此外,此次改革由中央统一规定了矿产品的税率幅度,在规定的幅度内,省级人民***可以拟定或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为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税务总局日前发布2016年第38号公告对原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原矿类税目适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精矿类税目适用)、《资源税纳...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消费立税; 7月1日起,《***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全面实施; 7月1日起,税务稽查案源将这样管理; 7月1日起,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7月1日起《***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3号)的规定要求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这是继营改增全面推开后,我国推出的又一重大税制改革。 本次改革就是把过去矿产品按照销售量的从量定额征税方式,改为按照销售价格进行征缴的从价计征方式。也是在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6个品目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改革试点基础上,开始对绝大部分矿产品实行从价计征,同时清理全部资源收费。 此外,此次改革由中央统一规定了矿产品的税率幅度,在规定的幅度内,省级人民***可以拟定或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为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税务总局日前发布2016年第38号公告对原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原矿类税目适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精矿类税目适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减免税明细),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五部分: 一、将原资源税两张纳税申报表修订为一张主表、三张附表,既适用于从价定率征收的纳税人填报,也适用于从量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填报。主表反映从计税依据(包括计税销售量、计税销售额)到应纳税额和应补(退)税额的计算过程,简明扼要。附表主要反映计税依据的算过程以及减免税项目有关情况,反映应税产品销售额需要折算、换算或者扣减运杂费、外购矿购进金额等情况。纳税人在填写附表后,主表相关数据项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再次填写,仅需签章确认(特殊情况下需要手工先填写附表、再填写主表的例外)。 二、将全部资源税税目(水资源除外)按征税对象归纳为原矿和精矿两大类税目填报。同时明确:煤炭、原油、天然气、井矿盐、湖盐、海盐等税目视同原矿类税目填写附表(一);以金锭和原矿加工品为征税对象的税目视同精矿类税目填写附表(二)。 三、纳税人开采原矿类税目需要填写附表(一),开采精矿类税目需要填写附表(二);两类税目均开采,则附表(一)、(二)均应填报。凡不涉及减免税项目的纳税人不需要填写附表(三)。从量计征资源税的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应税产品销售额之类的数据项。 资源税申报表由过去的两张主表修改为一张主表、三张附表,虽然表样增多,但并没有增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的工作量,同时又规范了资源税纳税申报工作,符合征纳双方税收风险防控的需要。 四、规范了油气资源税的填报。在附表(三)中,要求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的减征比例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减征比例=(综合减征率÷适用税率)×100%;综合减征率=适用税率-实际征收率。 五、规范了煤炭资源税的填报。在附表(一)中,比照其他矿产品设计了煤炭的平均选矿比,其计算公式为:平均选矿比=1÷平均综合回收率;综合回收率=洗选煤数量÷入洗前原煤数量×100%。 二、合作工作规范 全面推开营改增、资源税改革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对深化国税、地税合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积极应对改革的迫切要求、税务人的普遍呼声和纳税人的热切期待,按照问题导向、持续深化、便于落实的原则,税务总局对《***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进行了修订完善,升级为3.0版。3.0版保留了2.0版全部44个合作事项,重点修订了其中13个合作事项,新增了7个合作事项,合作事项总数为51个。3.0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统筹国税、地税两方资源,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推动国税、地税服务融合、征管协同、信息共享、经验互鉴,实现国税、地税合作全面升级。 三、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 四、首次申报纳税人 纳税申报所需资料: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本表由销售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报。 (三)《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本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共用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本表。 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技术维护费以及购置税控收款机费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需填报本表。 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本表。

税改 第4篇

税制改革: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社会条件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旧的税收法律制度已逐渐不能满足需要,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调整,使之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税收环境相适应,以更好地为***的发展战略及改善民生服务。

税改 第5篇

税制改革是通过税制设计和税制结构的边际改变来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

税改 第6篇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税改 第7篇

营业税一般属于地税所属。
现在将部分营业税业务转到国税,-----简单的说“营改增”

营改增的业务范围: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也就是相应的税率也会和营业税时有所变化。

如果营改增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同等的所收到的相应的进项票也可以抵扣,也就是和原来的纯营业税不同,与增值税企业账务纳税相同,属国税主管,申报,纳税。

税改 第8篇

答:(1)合并税种,“五税合一”,对整个商品流转只征一种税。(2)简化税目和税率。(3)废除了许多征税办法,在统一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把一部分税收管理权取胜下放给地方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