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31号文 第1篇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国税31号文 第2篇
国税发200931号文是针对房地产纳税人预售未完工商品房,根据预收售房收入、毛利率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按照25%的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
第八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某地级市房地产公司三季度销售未完工房屋,取得预售收入8360万元,毛利率按照10%,那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三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
8360万元×10%×25%=209万元。
国税31号文 第3篇
按国税发[2009]31号文第12条明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预收售房款而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费个人理解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但是由于各地税局的理解与要求不同,有的地区税局是不允许扣除房屋预售收入缴纳的营业税
,说是一定要等待结转收入时才税前扣除;因为31#文件的解释权是税局,我们纳税人也只有
在房屋预售期间缴纳的营业税做“暂不税前抵扣”处理。
国税31号文 第4篇
1、“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即收入发放的月份。
2、“收入所属期间(起)”、“收入所属期间(止)”: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可以通俗解释为个人取得该项收入而付出劳动的期间;对于稿酬所得是指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时间,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是指纳税人为取得的该项所得而提供使用权的期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纳税人转让财产的时间;偶然所得是指纳税人得奖、中奖、中彩的时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用以计息的持股或持债时间,或者是被股东用以进行分配的税后利润的所属时间。)
3、“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产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扣缴义务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同时,纳税人因此产生应负担的纳税义务,所以从时间角度看“所得期间”与“税款所属时期”是同一时间段。
国税31号文 第5篇
http://www.dxtax.com/tax09/gsf09-31.htm 太大了发不了,你自己看一下吧
国税31号文 第6篇
主要是房地产所得税清算方面的事。建议看看2009 31号文他们一样,出台时间不一样,变化也较多。学一下把2007 31号忘了就是了。
国税31号文 第7篇
第四章 计税成本的核算 第二十九条 企业开发、建造的开发产品应按制造成本法进行计量与核算。其中,应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属于直接成本和能够分清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直接计入成本对象,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应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具体分配方法可按以下规定选择其一: (三)直接成本法。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的直接开发成本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直接开发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预算造价法。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预算造价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预算造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国税31号文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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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
第一节《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文件)
一、完工产品的条件(与国税发[2006]31号相同)。
第三条: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一)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二)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三)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符合产品完工的三个条件之一,不论会计上是否符合收入实现条件,是否计算出实际利润,计算所得税时就应该按照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二、收入总额的规定(与国税发[2006]31号相同)。
第五条: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
注意:这里所说的发票,包括企业开出的各种收据,只要以企业名义收款就要纳入收入;什么时候付出,再作扣除。(二)思考:六、预计毛利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案例七、成本费用扣除范围。1第三、如何理解新税法的立法原则。遇到土地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