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额终身寿险为什么不值得买 (买增额终身寿险的最佳年龄)

增额终身寿险为什么不值得买 第1篇

有的,目前有几家公司的新型增额终身寿险,可以作为子女教育金、退休养老金,也可以作为财富增值的工具。每年以3.5%的复利增值,合同确定,每年的现价都在合同中载明,领取方式灵活自主。

增额终身寿险为什么不值得买 第2篇

保险公司退保是按现金价值(俗理解为保单账户价值,或者说保险公司扣除保障成本及相关运营成本后客户自己的钱)退保的。所有保险公司都是据此退的。一般在客户购买保险收到保单10天内如果不想购买,则可以在扣除保单打印成本10元后退还客户所缴保费,也就是说给了客户10天的“反悔权”(犹豫期)。超过10天就只能叫退保了。公司客户相对公平。客户需要在购买前后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对于您现在要退保而言,我个人觉得如果您没有健康保险的话就把它留着,用得着时你就会觉得是“雪中送碳”了,毕竟我们身边有太多生病而无钱看病的人。一辈子健康皆大欢喜,存下一笔钱让生活“锦上添花”,再说,您交得起7000元一年也不在乎这个七千块,花哪都花了。而保险从另一个角度说又是“强制储蓄”,***着自己强制性“理财”存下一笔财富!——供您参考!

增额终身寿险为什么不值得买 第3篇

健康福星是很好的产品,他每年有3%的递增,交30年好时间越长涨的越多,是会长大的保险,比如您的保额是10万每年你的帐户会增加3%这样抵御生活膨胀还有医药费的昂贵。到66岁还有转换养老金的权利。买保险就要买健康的.健康福星好,吉星高照也好.现在我们这里热销吉星高照。因为它是保33大类重疾,临床200多种疾病的.如果您又想增值,又想保疾病,我建议您看看太平洋的金泰人生(B)终身寿险分红,可附加三十五种重大疾病保险,存保费的时候就开始分红,随时可以年金转换成养老金。 健康福星买30年交和20年交比起来,可以买更高的保障。最后转换为养老金是在66岁开始转换。不过个人觉得还是吉星高照好。健康福星只是每年增加固定收益和保障。吉星高照可以利滚利增加保障和收益,只要保障期在20年以上吉星每年增加的红利按最低算也有2万.遇到08年金融危机,新华保险的产品也保持了交费4000多,分红900左右的成果

增额终身寿险为什么不值得买 第4篇

1,只能等到那时才能拿到钱,之前你可以拿分红
2,终止合约属于退保,你现在只交了四年,退保拿回来的钱大概不到60%(一共交的钱的60%)
3,一般是有社保人群,在社保报销完后剩余部分,没超过额度的部分是100%报销的,如果本身没有社保,报70%(各公司不算一致但是相差不多)

增额终身寿险为什么不值得买 第5篇

大家人寿的《久安21终身寿》打着《全网最高增额利率3.6%》的旗号,备受市场青睐。到底这款产品如何,我们今天一起来看看
话不多说,先上保险精华图
从上面图中我们可以看到产品的保障
1赔付比例不合理
久安21终身寿险在40岁-60岁时的身故赔偿金只有140%已交保费,比18-40岁这个阶段的赔付金少了20%,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2.没办法二次加保
久安21终身寿险不支持保单加保,也就是说,如果你后期想要增加保额的话,你得重新配置,这一点就不是很友好了。
3.收益率低
很多人听到3.6%的复利增值,以为是赚到了,但是不知道其实现在市场上的终身寿险递增比例已经达到4%。
你以为这款产品的缺陷只有这些了吗,其实背后还有很大的漏洞
很多人更关注的可能是产品的收益情况,到底在收益上有什么猫腻,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全网最高3.6%复利增额的「久安21终身寿」,都是猫腻!

其实市面上好的终身寿险还有很多,学姐这边整理出来现在市面上卖得比较火热的十大年金险,有需要的直接取走

增额终身寿险为什么不值得买 第6篇

教育金性质的是到高中,大学,创业等是有一定教育金拿的,属于有一定年金的。增额终身寿险是寿险的,属于保障型的。这两个不是同一个险种。要看你主要考虑哪一块

增额终身寿险为什么不值得买 第7篇

终身寿险值得买的
买保险有个配置大致逻辑
先重疾(推荐有轻症赔付的终身重疾)+意外,再 配置百万医疗,再配置定期寿险或者终身寿险。
具体看家庭经济状况、需求和风险点。最好找到一位专业、靠谱的代理人详细沟通

增额终身寿险为什么不值得买 第8篇

它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对残疾保障的缺失。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可能出现的结果之一就有残疾。对于投保重疾险的用户来说,就想尽可能的保障所有的潜藏风险。因重疾引起的残疾尤其是高度残疾,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不堪重负,面临的一种情况可能为: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障了治疗重大疾病的过程,但是治疗后面临的残疾生活如何保障。因此,重疾险对残疾尤其是高度残疾的保障显得尤为重要。而健康福星只提供了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在一些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包含了对残疾的保障。例如,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提供高度残疾的保障,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会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第二、第一年对被保险人的保障偏低。健康福星的条款规定: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给付10%的基本保险金额与所缴保费之和;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患有合同所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10%的基本保险金额与所缴保费之和。例如,30岁的李先生,基本保额10万,分20年交费,需年缴4860元,如果在第一年患有重疾,那么它只能获得5860元。在同类产品中,例如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在过了180天的等待期后初次患有重大疾病,可获得2倍的基本保额;同时被保险身故,可获得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