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公积金提取规定 (公积金提取五大忌讳)

2022公积金提取规定 第1篇

你好,公积金需要在你购房首付完成,审批通过才能提取的哈~~~特殊情况请参照具体政策

2022公积金提取规定 第2篇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出境定居;偿还房贷;家庭享受低保;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2公积金提取规定 第3篇

具体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2022公积金提取规定 第4篇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手续: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2022公积金提取规定 第5篇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 [align=left]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align][align=left][b]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b][/align][align=left](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align][align=left]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或被宣告***的。[/align][align=left]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align][align=left]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align][align=left]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align][align=left]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align][align=left]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align][align=left]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align][align=left][b]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b][/align][align=left](一)条件:[/align][align=left]、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1、《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align][align=left](二)资料:[/align][align=left]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align][align=left]2、《房屋所有权证》;3、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5、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align][align=left]6、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align][align=left]⑴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align][align=left]①《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align][align=left]⑵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align][align=left]①《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align][align=left]⑶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align][align=left]①《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align][align=left]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align]

2022公积金提取规定 第6篇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022公积金提取规定 第7篇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2022公积金提取规定 第8篇

 

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对象: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的职工;
2、职工在职期间***的的职工;
3、经有关部门批准离休、退休的职工;
4、户口迁出本市的、出国定居的、考取***统招研究生的职工;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6、租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职工;
7、户籍在阜新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和外地户籍,在阜新工作的聘用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9、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改制等原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10、遇到突发事件,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
条件: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两个月以上。单位因故办理停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下岗、买断工龄职工,原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除外。
2、职工因购房或建房提取的,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一年内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五年之后,再次购买或建造自住住房的,可凭相关资料按规定的程序提取。夫妇双方每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职工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应在翻建、大修后,一年内提取。夫妇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大修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情况到现场实地勘察,确定是否允许提取。
3、职工***或被宣告***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4、职工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完全偿清前,借款人及配偶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两年以上,每次夫妇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两年内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余额。
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两年以上,每次夫妇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两年内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余额。
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须先补足所欠贷款本息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购房提取和偿还贷款提取,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提取方式,在贷款前已办理购房提取的不再享受此项规定。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不按此项规定执行。
对未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能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手续,直至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5、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改制等原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在单位或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满二年以上,仍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账户。
提取程序:

1、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财务预留印签;
2、职工(或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支取审批柜台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准提取的说明原因;
3、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后将提取金额直接划入单位结算账户中,职工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回单到单位领取;
4、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和家庭有特殊情况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认定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中心要求提供的手续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中心将其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银行储蓄折中。
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