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1990年12月1日开始营业,是经***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受***证监会监督管理。
1. 深交所的性质:
深交所不是国企,它不以盈利为目的,是经***批准成立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接受证监会的直接监督管理。深圳交易所的开设和解散由***确定。深交所是实行自律管理的会员制机构。
2. 深交所的职能:
深交所是事业单位,其职能包括:
2.1 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深交所提供证券交易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持,为投资者和交易参与者提供安全、高效的交易环境。
2.2 制定业务规则:深交所制定和调整证券交易的各项规则,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2.3 审核证券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深交所负责审核并批准符合条件的公司的上市申请,安排其股票在深交所进行交易。
2.4 组织、监督证券交易:深交所组织和监督证券的交易活动,保障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2.5 对会员进行监管:深交所对交易会员进行监管,规范会员的业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6 对上市公司监管:深交所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监督其信息披露、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的合规性。
3. 深交所的发展:
深交所在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方面做出了努力。最近,深交所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将深市注册制股票以外的标的股票数量由800只增加到1200只,进一步促进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
深交所是经***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性质为事业单位,其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场所和设施、制定业务规则、审核证券上市申请、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进行监管、对上市公司监管等。深交所致力于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安全,推动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