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地税 (海南2025买车免税)

海南地税 第1篇

根据海南省人民***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季度终了后10日内申报缴纳”“ 年应纳税额在2500元以下的,缴纳期限由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地方税务部门规定”。例如《三亚市地方税务局关子进一步严格纳税申报的通知》(三地税征〔1997〕32号)第一条第4项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季缴纳。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后十日内报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缴纳税款”。

海南地税 第2篇

可以啊!你进入海南省地方税局主页,点击办税区网上申报就会进入登陆办税大厅的窗口,也会看到模版下载,直接点击下载《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操作手册 》,我也是这样下载的。

海南地税 第3篇

海南省地税网上报税的详细步骤: 网上报税业务处理及注意事项  适用于正常报税的网上申报纳税人。  (一)网上报税登录方式  1、登录网址。网络申报(外网): http://etax.sdds.gov.cn/;纳税人通过外网进行申报,也可到大厅在内网上申报。纳税人通过外网输入网址进入登录界面。如图: 2、登录注意事项。如果登录不上,首先检查此户是否是网上报税户,或原来是网上报税户,新系统中不存在的情况,可参考《地税网上申报税银协议签署情况统计表》。其他注意事项如下:  (1)纳税人识别号:注意区分大小写,尤其最后一位是X的;注意在新征管系统中的税务登记信息查询其纳税人识别号是否正确;  (2)密码为建行缴税帐号的后六位,登录后首先要更改密码;  (3)校验码不区分大小写。  (二)纳税人进行网上报税业务流程  纳税人需要进行处理的业务流程:填写申报表à申报查询(核对填写申报表的准确性)à正式申报à网上划款。纳税人在进行网上报税业务注意认真仔细核对,一旦提交后,只能到省局进行修改。  1、填写申报表。详细见《网上报税系统操作手册》  2、申报查询。  3、正式申报。点击“申报”按钮后,出现以下界面:  4、网上划款。点击“开票”按钮后,出现以下界面:  开票后,纳税人所进行的全部业务处理完毕,可随时通过申报查询进行查询。 地税网上报税操作流程分为以下几步:

如果你是在网上申报了,你们有网上划款协议,是在网上划款了(或者你不是在网上划的,用缴款书在银银行帐户划的),那么你就到扣款银行去取扣款的原始凭证。申报是要看你公司的业务的,才能在网上申报的,地税的税款是你单位自己报的,不是去地税抄的。

(第一步)填写申报表

利用“填写申报表”功能填写需申报的申报表。没有在地税部门做过税种登记的税种,网上不能申报;分主附表的,先填写并保存所有附表,然后打开主表进行编辑或直接保存,如:营业税申报。

(第二步)正式申报

利用“正式申报”功能将已填写并保存过的申报表正式申报到地税征管系统。申报表正式申报成功后,不能再进行填写和修改。未正式申报或正式申报失败的申报表,其包含的税种按未申报对待。

(第三步)网上划款

利用“网上划款”功能对正式申报的申报表进行开票,开票成功后,地税局会根据开票信息进行划款,纳税人可在一日后通过“网上划款”功能的实缴查询获取地税扣款信息。

(第四步)申报查询、划款查询

正式申报及网上划款结束后应利用“申报查询”、“划款查询”进行申报查询、划款查询。确保需要申报的申报表都已经申报、划款成功。

(第五步)打印申报表和完税证明。

正式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申报查询”功能打印出申报表(纸张为A4纸)。

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

地税报税流程:

1、打开地税网站,里面有个财务管理,点击进去,录入您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信息采集表。

2、打开全员申报软件,将工资申报。

3、返回到地税网站,里面有个纳税申报,点击进入就可以申报综合申报表及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了。

网上报地税,只需要登陆网上报税的网站,把你要报的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号、用户名、密码输入,就可以报税了,找到纳税申报一栏,录入税基,就可以自动生成应缴的金额,然后点缴款,就可以了。

海南地税 第4篇

http://202.100.194.131/webserver/default.aspx

海南地税 第5篇

海口市地税局,华信路。
美兰分局,振兴南路11号
龙华分局,世贸东路2号。
琼山分局,琼州大道。
秀英分局,滨海大道
保税区,南海大道168号。

海南地税 第6篇

哈哈,我装过,毛病多,要先检查U***无线网卡,是否连接上先,

海南地税 第7篇

按照正常的会计报告,把各项关于营业为零收入的数据填写为零进行申报,其它正常成本按正常的数据填写就行了。

海南地税 第8篇

外籍人员工资薪金个税费用扣除4800元,一直没有变化,全国一样。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即对于在***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在***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等,他们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加1300元,也就是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