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地税局 (8篇精选)

池州市地税局 第1篇

宁夏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明年1月1日起执行、房产税夜袭,房价将下降55%!等***性标题的新闻接踵而至,也让众多房地产市场的观望者暗自庆幸并开始对手里拥有多套房产的投机者们略表同情。然而,当把宁夏公布的房产税政策拿来细细领略一番的时候才发现,此房产税非彼房产税,该房产税政策依然与***之前颁布的房产税政策一样,需要交纳房产税的对象依然是商业地产,非经营用房地产依然处于免征范畴。其实,到目前为止,我国仅有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正在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个人)房产税政策的试点。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和重庆市同一天发布了《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分别对两市房产税的试点范围、征收对象、税率、纳税人以及应纳税额、免税面积等做了比较细致的划定。以上就是“宁夏房产税征收时间”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池州市地税局 第2篇

目前对于个人住宅免税,不过***计划对二套以上征收房产税。
1.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
2.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池州市地税局 第3篇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1986颁布的,房产税税种早在1986年就有了。 之所以普通百姓不了解房产税,因为根据《条例》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池州市地税局 第4篇

20日晚间,一条消息热传:宁夏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宁夏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新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0日晚间,一条消息热传:宁夏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宁夏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新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池州市地税局 第5篇

提供宁夏案例供大家参考。
一、宁夏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
明确宁夏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新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细则》明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此外,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以下为通知原文:
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178号
各市、县(区)人民***,自治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2.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办公厅
2017年10月12日
二、如何缴纳——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自治区人民***批准。
第三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未设立地方税务机关的市、县(区)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下同)。
纳税人跨市、县(区)使用房产的,由纳税人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第五条 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三)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四)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第六条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税免税的,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收减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情形需要定期减税免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由自治区人民***确定。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分季缴纳的税款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缴纳入库,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年应纳房产税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自愿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第八条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池州市地税局 第6篇

张掖市房产交易税包括住宅房产交易税和二手房产交易税。

1、房地产契税

2、营业税

3、房产税

4、营业税附加

5、印花税

6、个人所得税

7、房屋交易税的纳税保证金

8、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9、房屋权属登记费

10、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

11、土地出让金

12、土地增值税

13、土地使用税

14、耕地占用税

15、房产交易税的土地开发费

16、住宅单方综合造价

契税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印花税
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营业税
购买时间在5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5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城建税
营业税的7%

教育费附加税
营业税的3%

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5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5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 (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提示:个人买卖住房时应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区域的地税局交纳各税。纳税时,住房买卖双方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购房人户籍证明等。

池州市地税局 第7篇

规定7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买入前提:二套房买入契税规定是,90平米以下契税1.5%,90平米以上契税2%,
如果当事人购买时不限购的商住房或商业房,规定不管购入面积和住房套数,契税都是3%没有优惠。

池州市地税局 第8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