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税务局网 第1篇
广州国税网2号窗口可以查询到企业的注册信息,汇算清缴信息等。
如最近搞得如火如荼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就是要到广州国税网2号窗口确认税务师事务所上传的报盘文件。
广州市***税务局网 第2篇
以下是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官网,请予查询:
http://www.gd-n-tax.gov.cn/pub/003025/dq_51439/
广州市***税务局网 第3篇
http://app.gd-n-tax.gov.cn/wssw/jsp/index/common/login.jsp
广州市***税务局网 第4篇
http://www.gzds.gov.cn/
这个是广东省广州市***税务局的网址,他上面有的,网上办事,不是有发票抽奖栏嘛……你自己去看吧……
广州市***税务局网 第5篇
现在已经出来3.2版了,在广州市***税务局网站上有得下载网址如下:
http://gz.gd-n-tax.gov.cn/adminroot/site/site/portal/gzntaxII/ShowPage.portal?contentId=154945&categoryId=5904&styleName=zhblue&siteName=gz&INFO_SESSION=gz&categoryCode=001025004013002
广州市***税务局网 第6篇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增值税的,向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营业税的,向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为兼营行为的,可向国税或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
登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 办税服务 >>> 场景服务>>>开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申请条件: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32、33条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成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
3、合同复印件。
业务流程:纳税人向主管地税局前台申请——内部审批流程——审批回复
登陆“广州市***税务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税务登记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发放和核销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生产经营的,应事先取得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
(三)《***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二、提供资料
(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合同、协议复印件。
(三)《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验)。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四、办理时限:即时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注意事项: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有工商执照的发税务登记证件,没有工商执照的按临时登记户处理。
(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广州市***税务局网 第7篇
网上办税服务系统.
广州市***税务局网 第8篇
如果是地税的话,只要输入纳税人编码和初始密码就能进入地税的申报界面,申报界面中会有涉税提醒页面,告诉你这个月有什么税没有交。然后你可以在综合申报页面申报税费,还有个税申报页面。申报后可以选择扣款缴税,申报的记录和缴税的记录都能查询到。 如果是国税的话,必须先办理一个数字证书才能进行网上报税,不然的话只能电话申报或者上门申报。有数字证书后,插上并进入广州国税的网上申报界面,输入密码就能登录。可以在网上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也可以在网上申请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