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交时间规定
上市公司应在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提交中报业绩预告报告。
2. 提交方式要求
上市公司应通过上交所官方网站的信息披露系统进行提交。
3. 公示时间规定
上交所会在接到中报业绩预告报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进行公示。
4. 中报预告业绩披露时间
上市公司应在每年的7月1日至8月底之间,提前向上交所披露上半年经营业绩的预计情况。
5. 预告时限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在半年度结束后的15日内进行中报业绩预告的披露。
6. 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免披露要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有:
7. 公司预计业绩出现情形
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的15日内进行预告:
8. 中报披露时间
中报披露时间是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一般指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财务状况。
9. 上交所业绩预告要求
上交所对于年度报告要求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在中期和第三季度中报预告时也有相应要求。
10. 不同交易所的业绩预告规定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时间在不同交易所规定略有差别。上交所要求全年业绩预告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而深交所对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
11. 年报业绩预告披露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上市公司在年报时预计全年出现亏***、扭转为盈利或净利润较上一年度下降或增长50%以上的情况,应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内进行业绩预告。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出上交所中报业绩预告时间规定的相关要点:提交时间、提交方式、公示时间、中报预告业绩披露时间、预告时限规定、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免披露要求、公司预计业绩出现情形、中报披露时间、上交所业绩预告要求、不同交易所的业绩预告规定以及年报业绩预告披露规定。这些规定和要求对上市公司在中报业绩预告方面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帮助投资者和市场了解和评估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