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金申报时间

创新基金申报时间

根据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自2021年1月15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进行申报。以下是创新基金申报时间的相关内容:

1. 申报人员限制

项目负责人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在校研究生(2020级、2021级研究生均可申报),项目成员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研究生,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每个项目参加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2. 申报时间

研究生申报时间: 4月28日至5月12日(在新系统上填报时间为5月5日-5月12日)。

材料汇总和专家评审时间: 5月12日-5月19日。

研究生院公示时间: 5月20日-22日。

3. 创新基金增资申请时间

申请创新基金增资的子基金成立时间应不超过18个月,应提供子基金现有全体出资人同意申请创新基金出资且以平价增资及同意创新基金在子基金成立之日起至创新基金受理其申请之日止的期限内,在现有子基金业务范围内使用子基金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申请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4.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须报最近四个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工商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及加盖合同法此章的附加验证”。具体材料需根据项目类型和要求进行提供。

5. 延期和结题要求

每个项目最多申报延期1次,延期时间为1年;三年级研究生不得延期。对于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退还全额经费,其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后续申报时将从严审查。

6. 项目初审及完善申请书

项目初审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7月30日。通过初审的团队应依据初审专家的反馈意见完善申请书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研究内容和目标,提交完善后的申请书。

7. 申报截止时间延长

“2021年***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9月20日。

8.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属于***级项目,申报时间一般在下半年,而立项结果在第二年的上半年的3、4月份公布。

9. 申报条件

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报创新基金。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公平的原则。

根据以上对创新基金申报时间的相关内容的申请人在适当的时间内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在申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项要求和规定,确保申请顺利进行,并提高申请成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