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条件和要求与实施细则

“科创板上市条件和要求与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该实施细则更加注重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允许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以下是对该细则的

1. 科创板的范围

上交所新设科创板,主要服务于符合***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具有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重大需求。

2. 申请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科创板上市需要满足以下五个基本条件:

1. 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财务状况等方面。

2. 公司类型:申请上市公司应为科技创新型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企业、以及符合相关条件的制造业企业。

3. 高成长性:企业应具有高成长性,即具备较高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能力,具备较快的盈利增长和市场竞争力。

4. 突破性技术创新:企业应具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能够通过自主研发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方式实现技术突破和创新。

5. 资本市场认可度:企业应在创新板培育、中小企业板或其他股权交易场所有良好的运作和经营记录,且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欺诈行为。

3.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要求

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职业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其表决权安排等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同时发行人还需要满足***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4.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完整、准确、及时、公平、公正地披露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科技创新能力、重大事项等。发行人需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相关文件、报告和公告,并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 发行人保荐机构责任

保荐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核查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完整。保荐机构要对发行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

来看,“科创板上市条件和要求与实施细则”明确了科创板的范围、申请上市的基本条件、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发行人保荐机构的责任。这些细则的出台旨在促进科创板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