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和公告的区别和联系
一、公告和通告的区别
- 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和知照性。
- 用法不同:公告的目的性很强,用来告知事项、布置工作、部署行动等,需要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严格约束执行;通告则是普遍地通知,告知普遍通知的文告。
- 内容重要程度不同:公告发布的内容多为***和***的重大事项,涉及履行法律规定必须遵循的程序;通告发布的事项相对没有公告那么重要。
二、公告的特点
- 严肃性:公告是一种很严肃的文种,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和使用对象,不能滥用。
- 简明扼要:公告主要是利用文字表达,要求简洁明了,尽量不使用冗长的句子和太多的修饰词,以便读者迅速理解。
- 具备法定效力:公告一经发布,具有法定效力,需要各级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告内容执行。
三、通告的特点
- 适用范围: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通常用于内部单位之间、团体组织之间或特定范围的人员之间。
- 执行性强:通告具有强制力,要求接受通告的人员必须按照通告内容执行,不能随意选择性遵守。
- 知照性:通告是为了让相关人员得知特定事项,其中包含着特定的要求、操作步骤等信息,提醒人们注意。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公告和通告在内容属性、用法和重要程度等方面的区别。公告是一种严肃的文种,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具有法定效力;而通告则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相对较低的重要程度。通告和公告在使用上也有所不同,公告目的性强,要求严格执行,用于布置工作和部署行动;通告则是普遍地通知,告知普遍通知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