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证集合竞价规则
第11.4条第(七)款至第(九)款修改为:“(七)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格:指截至揭示时所有有效申报按照集合竞价规则虚拟成交并予以即时揭示的价格。(八)虚拟匹配量:指截至揭示时按照集合竞价虚拟成交并予以即时揭示的申报数量。(九)撤单指令有效时间:指已上报的撤销指令在本市场有效的持续时间。"
2. 证券竞价交易
3.5.1 证券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进行。
2.1 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所有买入和卖出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匹配并确定成交价格的竞价方式。
2.2 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是指在非集合竞价时间段内,根据投资者报出的买入和卖出申报价格,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匹配并确定成交价格的竞价方式。
3. 集合竞价的时间和操作
3.1 竞价时间:
上证: 交易日9:15-9:25
深证: 交易日9:15-9:25, 14:57-15:00
3.2 早盘集合竞价:
9:15-9:20: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单
9:20-9:25:不能撤单
3.3 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1.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 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 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4. 收盘集合竞价制度
8月20日,上证所收盘交易机制调整为收盘价由14:57至15:00集合竞价产生,14:57后挂单不可撤单。此前深交所早已实施收盘3分钟集合竞价。
5. 订单种类
5.1 限价委托订单
5.2 市价委托订单
6. 申报数量和价格限制
6.1 申报数量
数量必须为1手整数倍
不超过1万手
6.2 价格限制
集合竞价: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
连续竞价:无价格限制
以上就是关于上证集合竞价规则的相关内容的和详细介绍。集合竞价是证券交易中的一种重要交易方式,它在特定的时间段内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申报的匹配和成交,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公平、透明的交易机会。了解和掌握集合竞价规则对于投资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交易决策和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