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st新规条件

创业板ST新规条件

1. 创业板ST股票的退市条件

1) 连续12个月亏***,且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值。

2) 连续24个月不达到创业板市场的最低市值要求。

3) 连续3个月收到行政监管措施,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

2. 注册制改革下的ST制度改变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所述,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导致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2) 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都将受到ST制度的限制。

3. 深交所风险警示股票的涨跌幅限制

1) 首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

2) 从第二个交易日起,主板涨跌幅限制为10%,科创板和创业板涨跌幅限制为20%。

4. 创业板是否会实行ST制度

创业板上市企业是存在ST制度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5. ST新规条件详解

根据新规下的ST条件:

a) 财务指标不达标:如果公司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中出现亏***,并且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为负值,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b) 连续24个月未达到最低市值要求:如果公司的市值连续24个月未达到创业板市场的最低要求,将可能受到ST制度的限制。

c) 违规行为:如果公司违反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非法提供担保,情节严重,也会受到ST制度的限制。

创业板ST新规条件规定了退市股票的条件,包括财务指标不达标、连续未达到最低市值要求以及违规行为。这些新规的实施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