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可以低价买房给员工吗?有没有什么涉税风险?

 问:公司可以低价买房给员工吗?有没有什么涉税风险?

答:根据财税〔2007〕13号规定,除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