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国税函〔2001〕第832号)对联想集团控股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联想集团控股公司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