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协定条款怎么填(税收协定条款怎么填才正确)

国际税收协定的协定范本

目前国际上最重要、影响力最大的两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关于对所得睁轿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即《OECD协定范本》;联合国的《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即《UN协定范本》,是两个国际组织为了协调和指导各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或多边税收协定而制定并颁布的示范性文本。各国在签订协定的活动中,不仅参照两个税收协定范本的结构和内容来缔结各自的税收协定,而且在协定大多数的税收规范上都遵循两个协定范本所提出的一些基本原则和要求。

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主要作用在于,为各国签订相互间税收协定庆裂树立一个规范性样本,保证各国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程序的规范化和内容的标准化,并为解决各国在税收协定谈判签订中遇到的一些技术性困难提供有效的帮助,为各国在处理税收协定谈判签订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供协调性意见和办法。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有两个特征:一是规范化。这种规范性主要表现在如格式的规范、内容的规范等方面,二是内容弹性化。国家税收协定范本所使用的范围是所有的国家,它的内容应当具有弹性,规定和列举具有一般性和原则性的条款,具体有关内容则由各谈判国家自己去明确规定。

《OECD协定范本》和《UN协定范本》的内容:

从总体上看,两个范本在结构上大体相似,都有开头语(协定名称和协定序言)、协定条款、结束语。在协定条款中,两个范本都分为七章,各章题目均一样,只是在具体条款多少上有所差异,《OECD协定范本》共有30条,《UN协定范本》共有29条。两个范本协定条款各章内容简要如下:

第一章, 协定范围。包括两条,说明协定所适用的纳税人、税种的范围。

第二章, 定义。包括三条。

第三章, 对所得征税。包括16条,分别对各种所得的征税权给予确定。

第四章, 对财产的征税。两个范本都只有一条,是缔约国双方对财产征税的管辖权的划分。

第五章, 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两个范本都包括一条,指出缔约国双方对对方已征税款,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可以选择免税法和抵免法,并对如何使用这两种方法作了说明。

第六章, 特别规定。《OECD协定范本》包括5条,《UN协定范本》包括6条。

第七章, 最后规定。是关于协定生效和终止的规定。

《OECD协定范本》和《UN协定范本》的区别:

尽管两个范本在结构和内容上大体一致,但由于站的角度不同,反映国家的利益不同,在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处理上有些不同和分歧。《OECD协定范本》尽力维护发达国家利益,偏重居民税收管辖权,而《UN协定范本》则尽力主张发展中国家利益,强调收入来源国优先征税的原则。二者不同之处主要表现:

第一,总标题不同

《OECD协定范本》的总标题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主要用于指导经誉早闭合组织成员国签订相互间的税收协定;《UN协定范本》总标题是《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主要指导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处理好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税收分配关系。

第二,协定适应范围的区别

在适用的税种方面,对财产税是否作为协定适用的税种,《OECD协定范本》比较肯定;而《UN协定范本》则采取了灵活的方法。

第三,关于常设机构理解的区别

在常设机构范围大小方面,两个范本有些区别。《UN协定范本》规定的范围更大一些,如对一些机构在一国经营活动时间的缩短,对一些活动范围的扩大等。

第四,关于营业利润征税的区别

两个范本除对常设机构营业利润是否采用“引力原则”的区别外,还在计算法人缴税利润中的各种费用的扣除上有所区别。《UN协定范本》明确了常设机构由于使用专利或其他权利而支付的特许使用费、手续费、某些利息等,不允许从总利润中扣除,相应也不考虑取得的这些收入。另外,对于常设机构为企业采购货物或商品取得的利润是否归属到常设机构利润中去,《OECD协定范本》持否定态度,而《UN协定范本》则认为由双方谈判去解决。

第五,关于预提所得税税率限定的区别

在预提所得税税率高低限制方面,两个范本有所不同。《OECD协定范本》对各项预提所得税税率都作了严格限制,目的是限制收入来源国行使管辖权。《UN协定范本》则确定由缔约国双方协商解决,总的原则是,收入来源国对各种投资税收都有权行使税收管辖权。

第六,关于对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征税的区别

对独立劳务所得方面,《OECD协定范本》采用了有关常设机构的做法,认为对个人在收入来源国所提供的专业性和其他独立劳务所得课税,在收入来源国设有固定基地为限。发展中国家认为这种固定基地的限制不合理,因此,《UN协定范本》提出几条可选的条件,像对非独立劳务所得征税那样。

第七,关于交换情报条款的区别

在情报交换范围上,两个范本有所不同。《UN协定范本》强调缔约国双方应交换防止欺诈和偷漏税的情报,并指出双方主管部门应通过协商确定有关情报交换事宜的适当条件、方法和技术,包括适当交换有关逃税的情报。《OECD协定范本》则没有强调这一点。

国际税收协定条款的解释规则有哪些

1.征税权的划分与协定的适用范围

两个范本在指导思想上都承认优先考虑收入来源管辖权原则,即从源课税原则,由纳税人的居住国采取免税或抵免的方法来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但两个范本也存在重要区别:联合国范本比较强调收入来源地征税原则,分别反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经合组织范本较多地要求限制收入来源地原则。两个范本对协定的适用范围基本一致,主要包括纳税人的适用范围规定和税种的适用范围规定。

2.常设机构的约定

两个范本都对常设机构的含义作了约定。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定场所,包括三个要点:第一,有一个营业场所,即企业投资,如房屋、场地或机器设备等。第二,这个场所必须是固定的,即建立了一个确定的地点,并有一定的永久性。第三,企业通过该场所进行营业活动,通常由公司人员在固定场所所在国依靠企业(人员)进行经济活动。明确常设机构含义的目的,是为了确定缔约国一方对另一方企业利润的征税权。常设机构范围确定的宽窄,直接关系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之间税收分配的多寡。经合组织范本倾向于把常设机构的范围划得窄些,以利于发达国家征税;联合国范本倾向于把常设机构的范围划得宽些,以利于发展中国家。

3.预提税的税轿哪率限定

对股息者散埋、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投资所得征收预提税的通常做法,是限定收入来源国的税率,使缔约国双方都能征到税,排除任何一方的税收独占权。税率的限定幅度,两个范本有明显的区别。经合组织范本要求税率限定很低,这样收入来源国征收的预提税就较少,居住国给予抵免后,还可以征收到较多的税收。联合国范本没有沿用这一规定,预提税限定税率要由缔约国双方谈判确定。

4.税收无差码稿别待遇

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都主张平等互利的原则。缔约国一方应保障另一方国民享受到与本国国民相同的税收待遇。具体内容为:

(1)国籍无差别,即不能因为纳税人的国籍不同,而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给予的税收待遇不同。

(2)常设机构无差别,即设在本国的对方国的常设机构,其税收负担不应重于本迟首蚂帆孝国类似企业。

(3)支付扣除无差别,即在计算企业利润时,企业支付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或其他支付款项,如果承认可以作为费用扣除,不能因支付对象是本国居民或对方国居民,在处理上差别对待。

(4)资本无差别,即缔约国一方企业的资本,无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为缔约国另一方居民所拥有或控制,该企业的税收负担或有关条件,不应与缔约国一方的同类企业不同或更重。

5.避免国际偷税、逃税

避免国际偷税、逃税是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之一。两个范本对这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情报交换。分日常情报交换和专门情报交换。日常的情报交换,是缔约国定期交换有关跨国纳税人的收入和经济往来资料。通过这种情报交换,缔约国各方可以了解跨国纳税人在收入和经济往来方面的变化,以正确地核定应税所得。专门的情报交换,是由缔约国的一方,提出需要调查核实的内容,由另一掘唯方帮助核实。

(2)转让定价。为了防止和限制国际合法避税,缔约国各方必须密切配合,并在协定中确定各方都同意的转让定价方法,以避免纳税人以价格的方式转移利润、逃避纳税。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报告表怎么填?哪些人需要填这张表

16.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一、业务概述

(一)非居民需要享受以下税收协定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行伍协定待遇审批申请:

1.税收协定股息条款;

2.税收协定利息条款;

3.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

4.税收协定财产收益条款。

(二)非居民需要享受以下税收协定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的,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前或者申报相关纳税义务时,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税收协定常设机构以及营业利润条款;

2.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条款;

3.税收协定非独立个人劳务条款;

4.除本款第(一)至(三)项和第一条第一款所列税收协定条款以外的其他税收协定条款(税收协定国际运输条款规定的待遇除外)。

二、法律依据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号 )

(二)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赣国税发〔2009〕186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一)享受第一条第一款的应提供:《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1份

(二)享受第一条第二款的应提供:《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享受第一条第一款的应提供:

1.《非居民享受税困庆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

2.《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

3.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4.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汪带握产权书据、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或者中介、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享受第一条第二款的应提供

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

2.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的其他资料。

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附表怎么填

根据填表说明,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附表填写方式如下,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枣知:填写个人发生减免税事项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纳税人姓名:个人自行申报并报送本表或向扣缴义务人提交本表做信息采集的,由个人填写纳税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个人自行申报并报送本表或向扣缴义务人提交本表做信息采集的,由个人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为个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凳悄消

4、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并报送本表的,由扣缴义务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

5、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并报送本表的,由扣缴义务人填写扣缴义务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减免税情况

1、“减免税事项”:个人或扣缴义务人勾选享受的减免税事项。

个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勾选“税收协定”项目,并填写具体税收协定名称及条款。

个人享受列示项目以外的减免税事项的,应勾选“其他”项目,并填写减免税事项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2、“减免人数”:填写享受该行次减免税政运散策的人数。

3、“免税收入”:填写享受该行次减免税政策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

4、“减免税额”:填写享受该行次减免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合计金额。

5、“备注”:填写个人或扣缴义务人需要特别说明的或者税务机关要求说明的事项。

(三)减免税人员名单栏

1、“姓名”:填写个人姓名。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个人的纳税人识别号。

3、“减免税事项(编号或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减免税情况栏”列示的减免税事项对应的编号或税务机关要求填报的其他信息。

4、“所得项目”:填写适用减免税事项的所得项目名称。例如:工资、薪金所得。

5、“免税收入”:填写个人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免税收入金额。

6、“减免税额”:填写个人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减免税额金额。

7、“备注”:填写个人或扣缴义务人需要特别说明的或者税务机关要求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