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如何计算的?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1、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既要按照“应付携帆悔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明细科目轿戚进行提取数据,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即“应付职工辩正薪酬—职工福利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残保金计算的工资总额,是上述两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之和,不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
2、上年企业的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一般来说,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12个月职工人数之和÷12。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3、应该和个税申报的工资和人数一致。在职人数和平均工资不要虚填,现在税改之后稽核很严格的。
拓展资料: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根据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来计算的。而年度差额人数则是上一年度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差距人数。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敏唯团肆闷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切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桥雹培”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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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保棚神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御亏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其计提的时候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链拆亏—残保金。
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其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