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社会保险费登记申请表怎么填(注销社保的申报说明怎么写)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怎么填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填写:

1、此表适用范围:各类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登记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上的号码。

3、“单位名称”是指缴费单位的全称。

4、“费款所属期”是指缴费单位缴纳费款所属的时间段。

5、“缴费人数”是指申报缴费的人数。

6、“缴费基数”是指据以计算应缴纳费款的计费依据。

7、“费率”是指缴纳费款的比率。

8、“应缴费额”是指应缴纳费款的数额,缴费基数×费率=应缴费额。

9、“医疗保险”中空白栏,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征收项目自行添加。

10、“代理机构名称”是指代理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代理机构全称。

地区不同,申报表也会会有差异,根据当地的实际表格填写。

我的社保卡怎么在注销

社保卡注销方式如下:

1、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业务和银行业务;

2、携带注销所需材料前往制卡地社保卡服务中心;

3、提交注销材料,办理注销相关业务;

4、注销成功。社会保障卡因损坏、遗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列入失效名单。失效名单实行分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失效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公司注销社保怎么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公司经办人备齐以下资料前往单位所属社会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1、工商局注销核准通知书 2、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单 3、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 4、《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社保账户注销前,需要确认用人单位的社保账户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并且企业的社保账户年检需要正常通过。

提交资料:

(1)《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表;

(2)工商或地税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相关证明资料;

(3)机关事业单位注销时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相关批文;

(4)破产、撤销、解散的批文,债务、债权处理方式的相关文件。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公司注销社保账户的步骤是什么?

公司注销社保账户的步骤具体如下:

1、缴费单位备齐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对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登记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在收到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公司注销社保账户所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工商局注销核准通知书;

2、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单;

3、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

4、《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社保账户注销前,需要确认用人单位的社保账户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并且企业的社保账户年检需要正常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保销户申请书怎么写

到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申请《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所需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根据单位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的文书复印件;

②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文书复印件;

③破产单位需携带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产终结的文书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然后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转账、销户申请书》一式三份,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后,至工商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缴费专用卡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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