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明确指的是哪些?

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明确指的是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了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一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