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证丢了怎么办(外管证办理流程)

跨省中标工程外关证丢失如何补办?

不是外关证,而是外管证,提问要注意。

跨省中标工程外管证丢失后,如果该项经营活动还未开具发票,可到原主管税务机关(即外管证的开具机关)补办,如果已经开具发票,可到报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办。

外管证结算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外管证结算出现税收违反规定怎么回事 可能是《外管证》未按时缴销,即或出现拖延甚至超期未缴的。《外管证》逾期未缴销,要处罚的。

问题二:外管证是具体做什么用?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亥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因为要在施工地缴纳税款,企业所在地与施工地的税务局凭外管证传递纳税信息,防止偷漏税,也防止重复征税。

在施工地施工结束要开具发票时一定要出示外管证,并在上面签定盖章确认此项目已缴纳税款,返回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存档,注销外管证,不会再让企业就此项目纳税。

对企业来说,没有外管证就开不了结算发票,这是最重要的作用。

问题三:外管证丢了但是都来税票了,怎么办理结算 直接拿着过期的外管证去税务部门核销即可,如需再办,执合同原件、公章、外管证申请表,在税务部门;如果遗失,可执复印件或者向税务部门提供外管证编号,也可核销;如都没有,请尽快联系税务部门协助办理。

问题四:结算金额超出合同金额,发票开具必须与外管证金额相一致吗? 1、是否必须开具剩余全额发票?

答:不一定。

2、本次地税开具发票能否只开具30万?后续发票在甲方付款时补开?

答:可以。不过,问题的关键是,发票开具时间是应确认销售收入的时间,而不是收到款项的时间。如果你方工程已结算,销售收入已完成,应就剩余全额开发票。对方未付款项在你方账上作为“应收账款”处理。

问题五:请问工程结算金额超过合同价时,需要重新开具增加部分的《外管证》吗? 需要在开单子为:工程增补项目:然后把要增加的加加进去,还必须单子上工程付款人的签字。

如需要我可以把表格发给你

问题六:非独立结算的分公司,应该怎么开外管证?去哪开? 10分 财务独立的话 所得税申报也是由分公司独立申报的。外管证的主要作用是不用在外地缴纳营业税。但是你的财务已经独立了,已经向当地的税务局交税了。所以不用外管证

问题七:外管证核销在当地怎么交企业所得税 在劳务发生地,按照营业收入额依照千分之二预征率预交企业所得税,在机构所在地(贵公司所在地)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问题八:消外管证从哪税务局呀 如果工程结束,先要在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申报(有的地方叫做结算),然后回到外管证开出地(也就是公司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问题九:有外管证明在工程所在地交纳国税后,地税也要求交纳,缴税率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因为你的主税是在国税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明确划分:以交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以交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其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税务局缴纳。

不知道你是什么原因到地方税务局申请外经证,如果你以交纳增值税的同时又交纳营业税,且外经证的项目涉及地方税务局,应该也是外出经营回来后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不是先预缴企业所得税再开外经证,因为外出经营必须是外出经营项目结算后,才能知道应该交纳多少所得税,即使有合同,事先也无法知晓合同的执行进度。

如果你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年终汇算清缴在国税进行,那么,你现在在地方税务局缴纳的所得税肯定不能抵扣年末的税务清算,只能向地方税务局申请退税。

电子税务局涉税事项缴销的时候找不到外管证怎么办?

"外管证"在2017年就取消了,改网上填"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在电子税务局找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就是原来的外管证。

外管证怎么办

1、拿合同,税务登记证,在所在地地税部门填写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待审批合格后(很快),税务机关提供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一式三份)

3、携带合同,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税务登记证,中标通知书或开票证明,最好也带上你的身份证及授权,去劳务发生地地税部门填写代开发票申请书,委托代开发票,缴税款,大概1周去取发票。

外管证全名叫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扩展资料

《外管证》的核销

1.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或经营地税务机关在有效期内已报验核销之日起十日内,持《外管证》回执联到我局指定窗口办理缴销手续。

2. 纳税人开具《外管证》的经营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反映财务状况进行财务核算和缴纳各税(费),同时补缴在经营地未缴纳的应缴税款。对认定为审核开票纳税时申报方式的外来建安企业在办理缴销《外管证》手续时,同时按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因各种原因未使用《外管证》的,应全部收齐开具的各联后进行缴销,作作废处理。

4. 纳税人在办理缴销手续后,应及时在《外管证》登记簿中按项进行登记记录,并由纳税人签章。

5.异地纳税或代扣税后,在核销时,应向税务机关留存发票、税票复印件及外管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外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