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发生视同销售时,其具体做账方式如下:
借: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企业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如下: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他机构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会计分录怎么做?
视同销售账务处理需要确认收入和应交税费,同时结转成本。
以企业向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举例,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和一般销售的账务处理差别不大,不会造成增值税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报表收入不一致。
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
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分录如下:
例如库存商品成本80万元,售价100万元,销项税17万元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2、销售代销货物。
(1)视同买断方式下,假如代销企业外售价格为110万元: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128.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7
(2)收取手续费方式下:
借:银行存款
117
贷:应付账款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3、非同一县(市)将货物移送他机构用于销售。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不在同一县(市)的其他机构销售,会计上属企业内部货物转移,不应确认收入。但由于两个机构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属两个纳税主体,因此货物调出方确认收入并计算销项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97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就是会计上的用于支付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因此,《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确认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具有商业实质的。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2)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97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股利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97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