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企业汇算清缴怎么做(核定征收的也要汇缴清算吗)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怎么做啊

一、汇算清缴工作

1、汇算,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的基础上,自行计算确定全年应缴、应补及应退税款。

2、申报,填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缴纳

二、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适用汇算清缴办法(A类)

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B类)

三、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

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

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

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提取并缴纳

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

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扩展资料: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分月、分季预缴,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 (月) 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

年度终,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一、企业纳税年度:

正常情况: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特殊情况: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终止,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二、汇算清缴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三、汇算清缴对象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3、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算清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算清缴报告

核定征收的企业汇算清缴怎么做

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如果年度申报想做年报,需要你把全年的收入和成本、利润填列完整,然后把你所预缴的所得税填上,税务局会依据基本税率25%,来计算你应缴的所得税,和欠缴的所得税,最后给你重新核定。

比如说,你核定的利润率是6%,那“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收入额*6%,应纳税额,就是用“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25%,核定征收,利润数就是核定的应税所得额,也就是收入额*6%,已缴纳所得税额,是你全年累计预缴的所得税税额。

填写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到税务局报税就可以了,会计报表要由企业会计人员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如果你不懂,可以去税务局的网站看看: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1个主表和14个附表,可以在网上搜一下,也可以在主管税务局去领,一式三联,有好大一本。

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纳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这就是需要报送的资料。

核定征收企业(不含“三来一补”企业):

(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如会计报表等。

核定征收的“三来一补”企业:

(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2)《“三来一补”企业自查表》;

(3)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已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查账报告的纳税人报送);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如会计报表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条件:

1,本年度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应当附有年度损失金额的证明报告; (企业损失除外,只要是亏损,必须经过企业所得税结算审计);

2,纳税人本年度弥补亏损,并附有损失年度损失金额的证明报告,未在上一年度的损失报告中重复附加;

3,本年度销售(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含)的纳税人,应当附有本年度所得税结算的证明报告;

4,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

5、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凡发生下列事项,应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

扩展资料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适用于外国公司)(盖章);

2、本年度(1月至12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综合地方纳税申报表(1月至12月)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月至12月)(盖章);

5、元月份每种税的电子收据(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付纳税申报表(4季度)复印件(盖章);

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企业所得税B类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汇算清缴表中的收入或成本项目填列即可。

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所得税的纳税人以会计数据为基础,将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将会计所得调整为应纳税所得,套用适用税率计算得出年度应纳税额,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相比较后的差额。

确定应补或应退税款,并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会计决算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应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收法规为依据。

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帐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在年终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算清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人

你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怎么进行汇算清缴呀

一、实行核定定额征收的企业不需要所得税汇算清缴。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年报进行调整,这只在汇算清缴报表上显示就行了,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如果是原来的分录做错了,那就要做分录更正)。\x0d\x0a需要调整的事项很多,如:有无白条入账、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福利费、等等费用是否超过标准,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收入是否都入账等等。\x0d\x0a如果今年年初有报销上年度的费用票,做分录时可直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x0d\x0a新企业第一年亏损也正常,调整后还是亏损也不需要调账。但是不要连年亏损,税务局会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