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的公司,应该怎样办税务登记
现在税务登记基本上都可以在网上办理了
1、首先公司的法人、财务负责等人员,需要办理实名认证.使用相关人员实名认证的用户名,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登录成功后,选择个人进入.
2、进入电子税务局个人主界面,点击套餐业务.
3、页面弹出选项,点击新办纳税人套餐.
4、进入填写资料对话框,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页面弹出身份证效验提示,输入法人身份证号后6位.
5、信息填写正确后,页面会弹出公司的名称.之后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负责人信息、注册资本等信息.以上填写的资料,还需要填写三方协议内容,所以在办理税务登记之前,需要先去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6、填写好信息之后,上传银行开户许可证、财务制度.
7、资料填写以及上传成功之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提交.页面弹出提交成功,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税务登记和报道就一并做好了.
新公司税务怎么办理
新公司的税务办理流程是什么
新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具体流程如下:
一、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
二、报送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5)开户银行帐号证明;
(6)生产经营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三、办理纳税磁卡。
四、领取税务登记证。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新公司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分析】:新公司税务登记包括以下流程:
1、税务实名认证;
2、开通电子税务局;
3、启用税种;
4、基本存款账户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新办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的要求
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在全国实施三证合一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但是证明证件合并了,所有的信息并没有共享,还需要企业去税务局把信息补充完整才能纳税申报和发票申购。
扩展资料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三、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四、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六、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新申请的公司税务登记证如何办理?
新申请的公司税务登记需要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已和营业执照合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工商营业执照拿到后,该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工商营业执照拿到后,办理税务登记如下:
1、在拿到营业执照后,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去公安备案的刻章单位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后面步骤中,需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2、去银行开立基本户,法人凭营业执照、身份证、法人章等相关资料开立基本账号;
3、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去地税分局报税系统的注册码,签订扣税协议;
4、将相关资料递交当地国税局。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