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怎么操作?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简单说来,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或者,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再或者,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也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即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自然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或者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也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怎么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方法: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范围为: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所得,由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个税综合所得如何汇算清缴纳
一、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流程:
第一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打开首页——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确认无误后,返回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选择“任职受雇单位”,点击“下一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税款计算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若有退款,选择退款的银行卡,点击“确定”,等待税务审核即可。如下图所示:
若年度综合所得在12万以下,且补缴金额不超过400元可以选择“享受免申报”,无需缴款。如下图所示:
注意:若查看收入纳税数据时发现不符合实际的收入,可以点击其中一笔不符实际收入的数据,选择“申诉”,若数据过多可以选择“批量申诉”——选中不符实际的公司——点击“全选”--“下一步”——填写申诉原因,确认提交申诉。如下图所示:
个税的汇算清缴怎么操作?
登录个税APP后,在首页找到“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开始申报,核对收入及税前扣除信息后,即可进行进行汇算。
电脑型号:微星 GF63 Thin 9SC
系统版本:Microsoft Windows 10
个人所得税1.7.9
1、首先进入12366纳税服务平台,然后点击“自然人”选项,进入下一步。
2、接着点击”居民复个人“选项,进入下一步。
3、紧接着需要继续点击”税务登记“,然后进入下一步。
4、最后点击你所需要的选项,即完成。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如下:
一、准备申报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可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超过 6 万元的纳税人,进入系统后将看到“简易申报须知”提示,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简易申报界面,显示“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 “已缴税额”等。
二、确认信息
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
三、提交申报
纳税人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四、申请退税
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您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如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操作环境:
品牌型号:iPhone13
系统版本:iOS15.4
app版本:v1.7.9
【拓展资料】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中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再投资退税是国家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而制定的一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