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异地医疗保险如何转(老人异地医疗保险如何转移)

深圳退休老人想把医保转去惠州怎么办理?

深圳转移社保的流程:

1,先到持身份证、社保卡原就业地市社保组织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在现就业地或户籍地参保交费之后,再向本地社保组织出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将外省的社保转入到本地来。1-3个月办结,办结后两地社保关系合并,累计计量。

3,如果非本地籍人员转入外省,男满50岁,女满40岁不能转入。只能建立临时社保关系。

4,继续参保的社保会和之前参加的社保、转移回去的社保合并计量的,交费年限、个人账户都是累计计量的,按照目前政策,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纪,就能够领取养老金待遇了。

5,如果不转移,新公司能够继续参保的,只是账户信息暂时不能合并。

退休人员异地医保怎么办

关于退社保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举个例子:已退休人员不能转移社保和医保。 一、退休后异地医疗费用可由参保地社保机构报销 1、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的人员,不再转移 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如果退休后长期在异地居住,可提供异地的银行账号,向 领取养老金 社保机构申请每月将养老金划入异地开户的银行账号。 2、按照有关规定,只能在纳入医疗保险的社保机构享受 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长期在异地居住,可以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地社保机构报销。 二、退休后医疗保险转移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只有属于跨省流动就业的人员才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已退休人员无法转移,医疗保险也是如此。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规定,城镇 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异地医保怎么转回本地?

一、异地医保卡能不能转回本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退休人员医保异地转移

可以办理异地转移,医疗保险可随养老保险一起办理异地转移手续,其他险种不办理异地转移。具体流程:

(1)应先到转出地成都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2)到转入地哈尔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填写:“社保转移申请”,然后将缴费凭证和申请一并交给哈尔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哈尔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如果没有问题。

扩展资料:

医保异地转移申请资料: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退休人员如何将医保转到外地

退休的人迁户口,社保和医保无法异地调转,原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申请养老金参保人员,如社保转回老家、到达退休年龄时就可在老家申办养老金。如不转回、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的没有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填写养老待遇申领表到参保的社保部门申办即可。办理异地就医的,需提供以下的资料:1、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异地派出所开具的参保人员居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领取养老金工资存折复印件。2、异地安置人员如发生住院,须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医保证、社保卡、住院病历、医疗费用明细表、出院小结、3、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由本人或委托承办人到医保处医审科办理审核报销(当年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年3月份以前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