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卡大病如何报销(上海医保卡大病如何报销的)

上海市大病医保报销

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解决 上海 市大病 医保 报销的问题,希望你可以接受。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大病医保怎么报销的

大病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清单到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的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上海医保是如何报销的

2017年上海医保报销范围最新规定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

1、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费;

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医保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包括

1、诊疗设备类:

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检查治疗费;

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DSA)检查治疗费;

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检查费;

高压氧治疗费(抢救治疗除外);

体外震波碎石治疗费。

2、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人工器官和医用材料类:

人工晶体材料费;

心脏瓣膜材料费;

冠状动脉疾病诊断与介入治疗使用的导管和腔内支架材料费;

外周血管、神经血管介入治疗材料费。

上海外来工医保报销范围: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暂不享受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医疗待遇,以及各类医保减负待遇。但其个人医疗账户仅限门诊,属于门诊专用,用来支付支付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以及至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

新农合报销范围: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减负补助(二次补偿)统筹基金支出。

【内容说明】

门诊(含急诊)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支付的对参合者门诊年累计符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品目录范围5000元以下的补偿支出。

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支付的对参合者住院符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品目录范围费用,或5000元以上门诊大病的病种项目药品目录的补偿支出。

大病减负补助(二次补偿)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对参合者享受住院统筹补偿或5000元以上门诊大病统筹补偿,其一次性自负医疗费用仍在家庭年收入50%以上者的补偿支出。补偿标准同住院补偿,对民政确认的低保户、五保户,以及残疾人家庭可提高10-20个百分点。

不属于上海医保报销范围的有哪些?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上海医疗保险报销常见问题回答

1.我妈妈今年45岁了,我打算帮她参加新农合,请问上海新农合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答:上海新农合报销范围包括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减负补助(二次补偿)统筹基金支出。

2.我们单位位于上海黄埔区,单位一员工上班时间遭遇车祸,职工本人没有责任,现已经住院治疗,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医疗保险报销吗?

答:根据您的描述,贵单位职工这种情形属于应由第三人负担的,所以不属于上海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应由第三人支付。

3.我是湖南人,但是一直在上海上班,单位帮我购买了医疗保险。请问外来工医疗保险可以享受门诊大病医疗待遇吗?

答:外来职工医疗保险只能报销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暂不享受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医疗待遇,以及各类医保减负待遇。

2017年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

上海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4种大病可以再报销50%。凡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居民大病医保,不需要额外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四种大病可再报销50%:

这四种大病指的是:重症尿毒症、肾移植、恶性肿瘤、部分精神病。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50%。

此外,上海市高校在校学生因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也可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参保居民罹患上述大病,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以下简称“自负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其中,参保居民中已参加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应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剩余的自负费用,再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今年1月30日后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范围的自负费用,应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自愿选择上述商业保险机构中的一家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参保居民首次申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时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当年本人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定点经办机构;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不要更改。

热线查询:

如何对于城镇居民医保还有不懂的居民,可以致电上海市医疗保险服务热线96221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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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病医保怎么报销

上海大病医保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4.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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