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如何修改(如何更改保险的受益人)

保险更改受益人需要什么手续

变更受益人:

1、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

2、办理受益人的变更手续要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带身份证和保险合同到保险公司的柜台办理,并填写书面申请。

4、投保人变更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5、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并在保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拓展资料:

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并载入保险合同。具体有几种情况: (1) 当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可能是投保人,即被保险人;也可能是第三者。(2) 当投保人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可能是投保人,也可能是被保险人,或者是第三者。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可以更换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

保险单的受益人如何更改?

1、由投保人本人带着投保人身份证件直接去保险公司大厅办理即可。

2、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为了慎重起见,还会要求提供准备新变更的受益人的证件,以更于准确登记证件号码。

3、为了防止不必要的往返,建议办理之前,先拨打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先咨询清楚需要带哪些材料。

保险受益人可以改吗

保险受益人是可以更改的,目前大部分保险的受益人都是默认法定,如果需要更改保险受益人为指定受益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全申请书(被保险人亲笔签字同意)

2、被保险人身份证

3、受益人身份证原件

4、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关系证明

是选择法定受益人还是选择指定受益人,都是看投保人自己的想法。可以提供的建议是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来选择保险受益人是最为合适的,或者和家庭成员共同商量保险受益人的收益顺序等等。

平安保险如何更改受益人

投保人去保险公司办理更改受益人业务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修改受益人,应该在保险事故发生前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而且保险人必须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对该变更进行明确登记才行。不然,即使变更受益人,变更后的保险受益人是拿不到保险金的。

扩展资料:

对于受益人的指定,必须注意以下三点:

(1)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并无需事先征得其本人或保险公司同意。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需经被保险人同意。

(2)投保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保险公司收到申请,在保单上批注或出具批单之后,才能产生变更效力。

(3)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金的给付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留给法定继承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受益人可以更改吗

保险的受益人可以变更。但是如果填写不当,找保险公司赔偿时很可能拿不到赔款!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具批单。 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必须与被保险人达成一致。 1.谁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 1.确保 我国保险法严格规定,只有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申请变更受益人。而且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需要投保人同意。 2.确保 由于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如果变更受益人,不侵犯他人的权利,但保险费由他人支付。因此,当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受益人时,受益人可以进行变更。 虽然可以改,但是改的过程中还是有一些注意事项,否则可能得不到赔偿。 二。变更受益人的注意事项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字,如果他们是未成年人,则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 (2)受益人不会危及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不会为了获取保险金而故意危及被保险人。否则会有保险诈骗的嫌疑,不仅钱拿不到,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指定受益人时,表述要清楚,不能使用“妻子”、“子女”等模糊语言。避免赔付时因不清楚受益人是谁而引发的保险纠纷。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可能会面临未来赔款作为遗产、遗产税征收和债务清偿的可能。 受益人的相关知识远不止这些。无论是指定受益人还是改变受益人都是一门科学。

保险受益人可以更改吗?

受益人不能更改投保人,但是投保人可以改变受益人的。

依据《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被保险人同意。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第二十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