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管理指引 保监会
1、编制《内部控制手册》的背景
为规范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管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满足国内外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股份公司特制订《内部控制手册》,作为建立、执行、评价及验证内部控制的依据。
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约束、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的准则,是减少风险的重大措施。实施内部控制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弊及不法行为,有利于保证资产安全、完整,保证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真实、可靠。其必要性表现为:
一是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营业绩,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二是贯彻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美国《萨班斯-奥克斯法案》等国内外资本市场监管需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是积极参与竞争、努力降低风险。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信息技术高度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速,股份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也逐渐加大。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的重要措施。
四是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使股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成为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包容性很强的内部管理制度,更为有效的体现股份公司管理理念。
2、《内部控制手册》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合规性原则。合规性是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股份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二是全面性和系统性原则。《内部控制手册》涉及股份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其内部监督和控制贯穿于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并涉及全体员工。股份公司的每一个员工既是内部控制的主体,又是内部控制的客体;既要对其负责的作业实施控制,又要受其他人员或制度的监督和制约。《内部控制手册》使股份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形成较为系统的既互相制约又具有纵横交错关系的统一整体,确保各部门和各岗位均能按特定的目标相互协调的发挥作用,最终实现股份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三是内部牵制及不相容原则。内部牵制是指部门与部门、员工与员工以及各岗位之间所建立的互相验证、互相制约的关系,属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特征是将有关责任进行分配,使单独的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对任何一项或多项经济业务活动没有完全的处理权,必须经过不相容的其他部门或人员的验证、核对和制约。
四是权责明确、奖惩结合原则。根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能与性质,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并赋予相应的权限,根据操作规则和处理程序,确定追究、查处责任的措施与奖惩办法等,使权有所属,利有所享,避免发生越权或互相推诿的现象。
五是成本效益原则。在内部控制活动中贯穿成本效益原则,就是要力争以最少的控制或最低管理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要实行有选择的控制:要努力降低控制成本,尽量精简机构和人员,改进控制方法和手段,提高效率。
六是可操作性原则。《内部控制手册》必须符合股份公司实际,无论在业务流程控制点的设置,还是授权项目权限的确定,都要考虑实际管理工作中是否可行,保证其可操作性。
七是包容性原则。《内部控制手册》是依据股份公司现行各项管理制度,为控制风险而编制的一系列流程控制体系,内容涵盖投资、生产、经营、财务、监督检查等方方面面。《内部控制手册》力求避免与其他制度相矛盾,尽可能包容现有的各项制度,对确实有冲突的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应及时修改、完善,并以《内部控制手册》规定为准。
八是信息反馈原则。确定与控制工作有关的人员在信息传递中的任务与责任,规定信息的传递程序、收集方法和时间要求等事项,建立严密的纪录、报告等信息反馈系统。
3、《内部控制手册》的适用范围
《内部控制手册》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下属公司是指股份公司投资(控股)和托管公司)。股份公司投资(控股)和托管公司应当参照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结合自身特点,按照“业务必须覆盖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中对应的所有规定内容,权限比照股份公司”的原则,制定内控手册,履行本公司审批程序后,报股份公司内控部备案。
4、内部控制定义
内部控制是为了适应国内外证券机构监管要求,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经营管理要求,由股份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全体员工实施的,为经营活动的效率与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内部控制主要由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及监督检查等五个要素构成:
内部环境是影响、制约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内部因素的总称,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内部环境主要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和权职分配、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内部审计机制、反舞弊机制等。
风险评估是及时识别、科学分析和评估影响股份公司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并制定应对策略的过程。风险评估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应对和风险报告。控制活动是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风险应对策略,采用恰当的控制措施以确保内部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政策和程序,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方式,控制措施的选择应当结合企业具体业务和事项的特点与要求,主要包括权责分离控制、授权与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分析与报告控制、绩效考核控制、信息技术控制等。
信息沟通是指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与股份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信息,并使这些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在有关层级之间进行及时传递、有效沟通和正确应用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信息与沟通主要包括信息的收集机制以及内部与外部有关方面的沟通机制等。
监督检查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形成书面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
2010年五部委颁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配套指引》,分18项应用指引,1项评价指引,1项审计指引,是对《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进一步细化指导。
5、内部控制组织机构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公司内部各项内控制度得到贯彻执行,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宗旨,促进公司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及内部控制规范评价组,组织公司对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公司制定的内控机制基本制度和工作标准,按内控要求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布局进行整体规划,监督内控机制工作的整体进程,确保内控机制健康运行。
内控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人,工作组职责:组织公司对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公司制定的内控机制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标准,按内控要求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布局进行整体规划,监督内控机制工作的整体进程,确保内控机制有效运行等。
内控建设工作组由股份公司总经理牵头,小组职责:落实公司内控领导小组要求,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负责日常工作的风险防控等。协调召开内控建设工作会议,负责协调督办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开展内控工作等。
内控评价工作组由股份公司监事及审计部门组成,小组职责:落实公司内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职责分工开展内控评价相关工作,督促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负责日常工作的风险防控检查等。
内部控制工作各组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要求,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负责日常工作的风险防控等。内控部及审计部作为内控规范的牵头部门,联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协同开展组织内控建设和自我评价。内控部作为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手册》更新及培训等工作。
6、《内部控制手册》使用指南
本《手册》包括五部分,即《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编制使用说明》、《内部控制手册》、《授权指引》、《不相容职务分离》、《风险评估》。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编制使用说明》即本文内容,对《内部控制手册》编制背景、遵循原则、适用范围、内部控制定义、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使用指南、贯彻实施的责任和要求、编写与管理、发放、使用要求、生效、维护、更新作出阐述;
《内部控制手册》,描述了内部控制体系组织结构与职责,较为全面地阐述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目标,以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8个子项,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对内控关注要点及相应措施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阐述。
《授权指引》,描述了公司管理、决策、一切控制活动授权审批的范围、层次、程序、责任,对内控关注要点的审批权限进行了阐述;
《不相容职务分离》,描述了公司内部机构、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确保不同岗位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并汇编了公司所有不相容职务。
《风险评估》,描述了公司风险控制目标和风险评估的基本概念以及风险的分类,风险管理制度从确定风险评估目标、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三个方面对内控关注要点及相应措施进行了阐述,并汇编了公司一切活动的风险内容及评估。
7、《内部控制手册》贯彻实施的责任和要求
《手册》建立了一套科学、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法和标准,是公司建设并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为保证内部控制体系“设计有效、执行有力”,各部门、各公司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照执行。要充分认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把建立和有效运行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重要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指定管理部门或管理岗位,履行内部控制职能,切实做到实施有力。
为推动《手册》的贯彻执行,提高《手册》的使用效果,股份公司及各子公司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手册》使用培训,要有计划地做好培训,将内控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个员工、每个岗位,确保执行到位。
各公司要按照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编制规范的要求,修订、完善和细化本公司的手册。
各公司内控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内控部将定期组织考核并进行通报。
8、《内部控制手册》编写与管理
《手册》由内控部组织编写,内控委员会审定,股份公司行文发布。内控部对《手册》进行规范管理,以保证其有效、完整、统一和适用。
9、《内部控制手册》发放
《手册》须按发放范围统一发放。发放范围由内控部提出,经管理层批准执行。一般包括公司高管、股份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等。
《手册》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电子版的配发范围为股份公司高管;纸质版的配发范围为公司各职能部门及特殊使用者。
10、《内部控制手册》使用要求
本《手册》是公司重要文件,属公司机密。各单位应按相关要求正确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复印,不得对外泄露。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内控部咨询。
11、《内部控制手册》生效、维护、更新
《手册》的维护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重要工作,需要各部门及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各公司应指定内控管理人负责本单位《手册》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手册》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内控部。内控部应及时掌握《手册》的执行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手册》的修订由内控部负责。每年内控部将根据国内和上市地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外部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公司内控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反馈的意见及建议等,对《手册》进行修订,更新后的《内部控制手册》经董事长审批后正式生效,并由内控部下发到各部门和各公司,更新后的电子版本将存档于股份公司网络中心,并按照资料异地备份要求,存档于七都网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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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内控指引18项都有什么
内部环境类:
1、组织架构。
2、发展战略。
3、人力资源。
4、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等指引。
控制活动类:
5、资金活动。
6、采购业务
7、资产管理。
8、销售业务。
9、研究与开发。
10、工程项目.
11、担保业务.
12、业务外包.
13、财务报告。
控制手段类:
14、全面预算。
15、合同管理.
16、内部信息传递。
17、信息系统等指引。
4月26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在北京召开联合发布会,隆重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配套指引)。
配套指引由21项应用指引(此次发布18项,涉及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的3项指引暂未发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组成。
其中,应用指引是对企业按照内控原则和内控“五要素”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部控制所提供的指引,在配套指引乃至整个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占主体地位;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是为企业管理层对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提供的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是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执业准则。三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扩展资料:
关于发展战略。发展战略是指企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长远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要想求得长期生存和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制定并有效实施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自身实际情况的发展战略。
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企业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或发展战略实施不到位,结果导致企业盲目发展,难以形成竞争优势,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也有些企业发展战略过于激进,脱离企业实际能力或偏离主业,导致过度扩张、经营失控甚至失败;
还有一些企业发展战略频繁变动,导致资源严重浪费,最后危及企业的生存和持续发展。为此,我们制定了发展战略应用指引,就上述重要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应对措施。
一是,要求企业健全组织机构,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或指定相关机构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同时,对战略委员会的成员素质、工作规范也提出了相应要求。
二是,明确要求企业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而不是靠拍脑袋,盲目制定发展战略。在制定目标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资源水平和自身优势与劣势等影响因素。
三是,强调战略规划应当根据发展目标制定,明确发展的阶段性和发展程度,确定每个发展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路径。四是,要求董事会从全局性、长期性和可行性等维度,严格审议战略委员会提交的发展战略方案,之后再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四是,从抓实施的角度,要求企业根据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全面预算,将年度目标分解、落实,确保发展战略有效实施。
五是,设立了发展战略实施后评估制度,要求战略委员会加强对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控,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对发现明显偏离发展战略的情况,要求及时报告;对确需对发展战略作出调整的情形,明确要求企业要遵循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调整发展战略。
参考资料来源:腾讯新闻——财政部官员解读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积极搭建企业内控标准体系框架结构
基本规范在企业内控标准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起统驭作用,描绘了企业建立与实施内控体系必须建立的框架结构,规定了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原则、要素等基本要求,是制定应用指引、评价指引、鉴证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依据。
基本规范共七章五十条,各章分别是:总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和附则。
内部控制的目标。基本规范指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目标定位于五个方面,包括: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是在结合中国企业实际、比较其他国家和经济体企业内控目标之后作出的科学选择。
内部控制的原则。基本规范确立了企业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全面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二是重要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切实防范重大风险;三是制衡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四是适应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加以调整;五是成本效益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内部控制的要素。基本规范确立了五要素的内控框架:第一,内部环境,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这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基础,表明企业实施内部控制,应先从治理结构等入手。现代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就会形同虚设。第二,风险评估,是指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这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第三,控制活动,是指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这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第四,信息与沟通,是指企业应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这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第五,内部监督,是指企业应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这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
应用指引在内控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针对企业主要业务与事项的应用指引。目前印发的征求意见稿,基本涵盖了资金管理、采购、销售、固定资产、存货、工程项目、无形资产、投资、筹资、预算、成本费用、担保、合同协议、业务外包、对子公司的控制、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人力资源政策、信息系统控制、衍生工具、企业并购和关联交易等,这些都是企业最为常见、带有普遍性、迫切需要加强风险控制的业务环节和领域。随着征求意见的逐步深入,在具体项目构成上可能会作必要调整。
二是针对特殊企业或者行业的应用指引。比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类企业,由于其经营业务特殊,涉及金融风险,与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关系重大,在内部控制方面,除遵循一般内部控制要求外,有必要规定特殊应用指引,构成应用指引的组成部分。这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其定位不仅是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还定位于企业经营风险控制,范围比美国萨班斯法案更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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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和银行审慎监管要求,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第三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第四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包括:
(一)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二)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四)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第五条 内部控制应当与商业银行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第六条 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一)内部控制环境。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三)内部控制措施。
(四)信息交流与反馈。
(五)监督评价与纠正。第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第八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
董事会负责保证商业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商业银行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商业银行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第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从而创造全体员工均充分了解且能履行职责的环境。第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专门部门,负责具体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涵盖各项业务、全行范围的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成文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全行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并保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应当事先制定有关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的评价制度,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回顾和检讨,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银行组织结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