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所得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清算所得就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理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其计算公式如下:
清算所得=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财产-(清理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积金+公益金)- 实缴资本。
上述公式中,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财产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各项清理费用是只企业清算期间发生的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诉讼费以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等;损失是指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财产盘亏,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损失等;负债是指纳税人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清算前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和待分配利润;公积金和公益金是指纳税人在清算前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公益金和公积金;实缴资本是指企业在成立时确定并一次认足的资本金总额,一般与注册资本一致。
清算所得是指什么?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我知道这说明清算所得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不知道什么是清算所得?
专业解答
的确如您的理解,企业的清算所得也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什么是清算所得,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此外,还应注意的是,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企业清算所得税如何计算?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其中债务清偿损益=债务的计税基础-债务的实际偿还金额,公式中的相关税费为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不包含企业以前年度欠税。
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拓展资料: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一)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金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二)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及时办理。
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事项实行备案资料留存备查的,应当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并自行在申报表填报享受优惠减免,同时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发生资产损失的,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按有关规定分别填写《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并随同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企业清算所得额怎么计算?
企业清算所得额怎么计算?
一、计算公式如下: 清算所得=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财产-(清理费用+损失+负债 +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积金+公益金)- 实缴资本。
二、企业清算如果没有经过税务师事务所提供清算报告,税局会给企业一套表格,依题主所列情况,货币资金尚余290.02元,其他应付款21000元,个人建议将货币余额对冲其他应付款,
21000-290.02=20709.98元,那么这个欠款因企业无其他资产可偿付,应列入营业外收入算利得,那么未分配利润还是负数21999.04元,这样还是亏损。不用补交税款。最后填表企业清算所得额应该是-21999.04元。
如上建议供参考。
企业的清算所得是什么
新税法上所谓的 清算 所得,是指企业在依照法律 法规 、 公司章程 、股东决议终止经营或发生应税改组时全部可辨认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减除各项清算费用、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 公积金 和各项权益性基金后的余额,超过实收资本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企业清算所得税率
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企业进行清算后,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企业清算所得应按照税法规定的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