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非金融机构(消极非金融机构定义)

邮局存钱为什么要签本人声明本人仅为中国税收居民?

存钱者到邮局存钱,邮局要存钱者签本人声明本人仅为中国税收居民的协议,是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要求。

1、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个人和机构在金融机构新开立账户,包括在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需按照金融机构要求在开户申请书或额外的声明文件里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

2、《管理办法》采用的是税收居民概念,与居住管理法规中的居民概念不同。税收居民身份认定标准比较复杂,无法通过普通的居民身份证件直接判定,因此需要开立账户的个人和机构自行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

3、开立账户的个人和机构应配合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材料,并承担因未遵守规定而引发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4、如果上述个人和机构前期已经开立了账户,2017年7月1日之后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时,大部分情况下无需进行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由金融机构根据留存资料来确认;

5、对于2017年7月1日之前已经开立的账户,金融机构根据留存资料确认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极少数不能确认的需要个人和机构配合提供材料。

扩展资料:

1、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在开立金融账户时,需要详细填写账户持有人或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包括姓名(名称)、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并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管理办法》主要对在中国境内开立账户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这里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和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但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所在地政府认可和监管的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非金融机构是什么

问题一:什么叫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除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以外的所有金融机构.从业务角度看,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于不以吸收存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而是以某种方式吸收资金,并以某种方式运用资金并从中获利。

问题二:什么是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希望我鸡回答能帮到你!

问题三:什么是非金融机构 5分 你好

财务公司是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大多是为购买耐用消费品提供分期付款形式的贷款和抵押贷款业务。在当代,西方国家的财务公司还兼营外汇、联合贷款、包销证券、财务及投资咨询服务等。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间的借入资金。 从源头上说,财务公司是某企业集团内部的为了资金结算和客户大量产品的购买提供分期贷款而设立的,后来随着业务的发展,经营范围和服务对象逐渐增加,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受银监会管辖。

问题四: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有什么区别 20分 金融机构又叫存款机构或存款货币银行。

其共同的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非金融机构是与金融机构相对而言的。主要有保险公司、投资机构、信托公司、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

问题五:请问一般的非金融机构的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很抱歉,非金融机构租赁公司这个概念目前我没有了解,只能为你提供以下金融租赁公司的相关业务指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了规范金融租赁公司主营业务,促进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制订本指南。

本指南对金融租赁公司具有约束力,各家金融租赁公司在自己的主营业务中应遵循本指南。

对各家金融租赁公司遵循本指南的状况,银监会授权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负责监督。

一、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融资租赁业务。金融租赁公司主营的融资租赁业务分公司自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同其它机构分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及公司不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这三大类,

(一)公司自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典型的融资租赁业务(简称直租)、转租式融资租赁业务(简称转租赁)和售后回租式融资租赁业务(简称回租)三个类别。

(1)直租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按照用户企业确认的具体要求、向该用户企业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固定资产并出租给该用户企业使用的业务。直租分直接购买式和委托购买式两类。

(a)在直接购买式直租中,金融租赁公司以买受人的身份按照用户企业确认的条件同出卖人订立以用户企业指定的货物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同时,金融租赁公司以出租人的身份同作为承租人的用户企业订立以相关买卖合同的货物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合同。同融资租赁合同关联的买卖合同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在相关的买卖合同中应该考虑列入以下内容的条款:出卖人知悉买受人的购买本合同货物,是为了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本合同货物的最终用户 出租;出卖人同意,本合同的货物装运单证及发票的正本在向买受人提交的同时,还应向本合同货物的最终用户提交;出卖人同意,本合同货物的最终用户同买受人一样,有在交付不符时向出卖人追索的权利。双方约定,买受人与本合同货物的最终用户不得同时行使上述对出卖人的追索权。

(b)在委托购买式直租中,用户企业所指定的标的物不是由金融租赁公司自行购买、而是由金融租赁公司委托别的法人企业购买。这时,金融租赁公司以委托人的身份同作为其代理人的该法人机构订立委托代理合同。该法人机构则以买骸人的身份按照用户企业确认的条件同出卖人订立以用户企业指定的货物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该法人机构可以由金融租赁公司指定,也可以由用户企业指定。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同直接购买式直租相同。

(2)转租赁是指以同一固定资产为租赁物的多层次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中,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是下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整个交易中称转租人。第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第一出租人,末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称最终承租人。各个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和租赁期限必须完全一致。在转租赁中,租赁物由第一出租人按照最终承租人的具体要求、向最终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购买方式同直租一样,既可以是直接购买,也可以是委托购买。金融租赁公司可以是转租赁中的第一出租人。这时,作为转租人的法人机构无须具备经营融资租赁的资质。金融租赁公司也可以是转租赁中的转租人。这时,如果第一出租人是境内法人机构,则后者必须具备经营融资租赁的资质。在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约定,承租人有以出租人的身份向下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转让自己对......

问题六: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有哪些? 银行金融机构就是国有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政策性商业银行 和地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租赁公司 财务公司 邮政储蓄机构 和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

问题七: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银行性金融机构又叫存款机构或存款货币银行。

其共同的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是与银行性金融机构相对而言的。主要有保险公司、投资机构、信托公司、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

问题八:非金融机构(不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指什么 就是能提供融资的公司,如集团企业的财务公司。

问题九:现在我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有什么啊? 在我国常见的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信托投资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等等。

问题十:非金融机构代收是什么意思 就是非金融机构啊,像什么金融租赁公司什么的,不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代收。望采纳

什么是非法人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各类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实际上构成一个体系。金融机构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创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动参与者之间推进资金流转。

什么是非金融机构

除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以外的所有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信托、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以及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随着金融资产多元化、金融业务专业化而产生的。早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多同商业银行有着密切的联系。1681年,在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保险公司。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活动不断涌现,非银行金融机构起了主要作用,

它有力地推动了金融业务的多元化、目标化和证券化,使得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日益综合化,银行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划分越来越不明显,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身的业务分类也日趋融合。它们之间业务交叉进行,只是比重有所差别。

扩展资料:

信托投资机构专门(或主要)办理金融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它是一种团体受托的组织形式。信托机构的产生是由个人受托发展为团体受托。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愈来愈细,经济上的交往愈来愈多,人事与商务关系愈来愈复杂,人们为了有效地经营和处理自己力不能及的财产及经济事务,就需要专门的信托机构为之服务。信托机构的重要种类有:信托投资公司、信托银行、信托商、银行信托部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金融机构

对非居民贷款定义

对非居民贷款定义,非居民金融账户简单理解就是指在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开立或者保有的、由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持有的金融账户。

金融机构应当在识别出非居民金融账户之日起将其归入非居民金融账户进行管理。账户持有人同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和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收集并报送其账户信息。

账户持有人是指由金融机构登记或者确认为账户所有者的个人或者机构,不包括代理人、名义持有人、授权签字人等为他人利益而持有账户的个人或者机构。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可以不填吗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是必须要填写的,否则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拒绝办理其业务。

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对新开个人账户开展尽职调查:

(一)个人开立账户时,金融机构应当获取由账户持有人签署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个人。金融机构通过本机构电子渠道接收个人账户开户申请时,应当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电子声明文件。

声明文件应当作为开户资料的一部分,声明文件相关信息可并入开户申请书中。个人代理他人开立金融账户以及单位代理个人开立金融账户时,经账户持有人书面授权后可由代理人签署声明文件。

(二)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开户资料(包括通过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程序收集的资料),对声明文件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主要确认填写信息是否与其他信息存在明显矛盾。金融机构认为声明文件存在不合理信息时,应当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进行解释。不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合理解释的,不得开立账户。

(三)识别为非居民个人的,金融机构应当收集并记录报送所需信息。

(四)金融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新开个人账户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原有声明文件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可靠的,应当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有效声明文件。账户持有人自被要求提供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能提供声明文件的,金融机构应当将其账户视为非居民账户管理。

扩展资料: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对新开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

(一)机构开立账户时,金融机构应当获取由该机构授权人签署的声明文件,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企业和消极非金融机构。声明文件应当作为开户资料的一部分,声明文件相关信息可并入开户申请书中。

(二)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开户资料(包括通过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程序收集的资料)或者公开信息对声明文件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主要确认填写信息是否与其他信息存在明显矛盾。金融机构认为声明文件存在不合理信息时,应当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进行解释。不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合理解释的,不得开立账户。

(三)识别为非居民企业的,金融机构应当收集并记录报送所需信息。合伙企业等机构声明不具有税收居民身份的,金融机构可按照其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确定其税收居民国(地区)。

(四)识别为消极非金融机构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据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程序收集的资料识别其控制人,并且获取机构授权人或者控制人签署的声明文件,识别控制人是否为非居民个人。识别为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的,金融机构应当收集并记录消极非金融机构及其控制人相关信息。

账户持有人为非居民企业的,也应当进一步识别其是否同时为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

(五)金融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新开机构账户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原有声明文件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可靠的,应当要求机构授权人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机构授权人自被要求提供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能提供声明文件的,金融机构应当将其账户视为非居民账户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