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税是怎么交的
分红所得税缴纳标准如下所示:
一、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二、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外国人取得的红利都不需要缴税。
三、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的来说,分红税的缴纳标准就是按照上述的标准进行收取的。对于已经交过企业所得税的,法人股东不用再交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分给自然人股东,相当于这笔资金退出了经营领域,则自然人股东是需要缴税的。
【拓展资料】
红利所得税简称红利税,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红利税属个人所得税范畴,它是根据同期银行个人存款利率而对股票持有者分得的现金红利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部分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出来的。这里须注意,计算股票红利是否超过银行存款利息,是按照持股者持有股票的面值而不是买入价格作为计算基数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5年6月13日发布《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为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即自2005年6月13日起,现金红利暂减为按所得的50%计征20%个税。而对于所送红股,则依然按20%税率缴纳个税,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征。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则不征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条款,个人因持有中国的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分红的红利税怎么计算?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
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因此,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其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就越低。
持有时间计算
1、从买入到卖出的时间计算,除息日前1年买入,除息日卖出,免征个税。
2、买入时间到除息日不满一年,但不卖出,拿够一年时间,这部分也免征个税。
扩展资料:
分红的条件
1、分红利的条件是公司当年赢利,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和按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送红股的条件除条件1以外,还必须满足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资金并间隔一年,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和公司预期利润率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转增股本除满足条件2外,还公司还必须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转增股本还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方案,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
参考资料:人民网-财政部:个人持股超1年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税是怎样征收
红利税征收方法如下:
1、持股1年以上,不收取红利税;
2、持股时间在1个月至1年的,收取20%的红利税,但是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收取20%的红利税。
红利税是针对股票分红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个人所得税,无论是送红股还是派息都要收取,红利税不是分红到账的时候扣,而是卖出股票的时候扣。
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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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税是怎样征收
通常情况下,红利所得税一般是在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之内。目前征收标准为: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到1年的,税负是百分之十。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是百分之二十。所以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那么其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就会越低。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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