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扩展资料:
房产税的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房产税
房产税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
房产税的缴纳这个也是要根据不同地方来进行规定的,要知道不同的区域也是有着不同的安排,所以在缴纳的时候还是要提前了解清楚。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房产税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
1、房产税一般来说它是实行按年计算,而且也是按照了分期缴纳。纳税期限这个也是由各省、自治区、自辖市人民政府这些来进行确定。各地一般来说也是按季或按半年这样来进行征收一次。
2、比如说纳税人是属于新建的房屋,那么它的房产税就是从自建成的次月起征收,可以进行委托施工企业建造的房屋,这个时候就是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开始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的新建房屋,从使用的次月或出租的当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如果是购置的房产,这种情况下就是从取得房产产权的次月起就开始征收房产税。改建、扩建房屋这种情况下应该要重新进行确定房产的价值,从完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出售或拆毁房屋,那么就是从产权转移或房屋拆毁的次月这个时候就要停止征收房产税。
3、自用房产这种收取就是按照了固定资产70%的1.2%上缴,一般来说它的时间也是在每年的三月与九月份进行申报。租赁房产这个就是按照了你的租金收入的12%交是收到租金收入的当月申报。房产税它是属于一种财产税,那么它的取得也是从产权证当月开始交纳。如果你没有按期来交纳的话,被税务的人查到就要加倍罚款及补滞纳金。
总结:关于房产税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我们知道房产税也是有分为几种,所以在交纳的时候要弄清楚来是属于哪种,如果没有没有按期来交纳,被税务的人查到就要加倍罚款及补滞纳金。
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房地产税自1986年10月1日开征。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