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个人资产负债表)

“应付税款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区别是什么?

1、处理方法不同

按照应付税款法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

而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认为,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

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

2、计算公示不同

应付税款法计算公式: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而产负债表债务法可支配收入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3、定义不同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The balance sheet liability method) 体现“资产/负债观”,是以估计转销年度的所得税率为依据,计算递延所得税款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而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税款法

百度百科-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是资本维持观,即只有在原资本已得到维持或成本已经弥补之后,才能确认损益。资本维持又分财务资本维持和实体资本维持(Financial capital maintenance and Physical capital maintenance)两种观点:前者认为,资本应视为一种财务现象,即包括由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源,收益就是一种实物现象,它所代表的是一种实际“生产能力”,企业资产超过原“生产能力”的部分即为收益。这两种观点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一定期间价格变动对持有资产和负债影响和处理上。按照财务资本维持观点,价格对资产与负债的影响应该加以确认,它们在性质上高于持有利润或损失,可包括于资本报酬之中;而在性质上属于资本保持的调整,应直接纳入业主权益,而不能列入收益。

企业在一定期间所实现的赢利或亏损,必然表现为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收入有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相伴随,成本费用地减少企业资产或增加负债。资产和负债变动引起利润的情况不外于以下4种:

(1)资产增加,负债不变,表明企业取得了利润;

(2)资产不变,负债减少,同样表明企业获得了利润;

(3)资产和负债都增加,但资产增量大于负债增量,表明企业获得了利润;

(4)资产和负债同减,但资产减量小于负债减量,同样表明企业获利。

如企业在一个期间的资产和负债发生了与上述相反的变化,则企业当期的成果为亏损。因此,可通过计算和比较期初和期末净资产来确定一个会计期的利润。在确定资产变动时,所有者在此期间的追加投资和派给所有者的款项必须除外。所以资产负债表法也称净资产法,其利润计算公式可表示如下:

利润总额=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本期派给所有者的款项(减资和付给所有者的利润)-本期所有者投资(增资)

在会计实务中,此法只在流行单式记账法时,为人们所采用。随着复式记账法的盛行,收入费用类账户的设置,并用以计算利润,此法已被废止,但其核对损益的作用,依然不变。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有什么优点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既然具有损益表债务法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且被国际会计准则所采用,则不失为我们所借鉴的方法。

就目前我国所得税会计的发展情况看,由于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影响越来越大,应付税款法已受到严峻挑战,很多企业已经或正试图从应付税款法过渡到纳税影响会计法。而采用纳税影响法的企业,则对递延法和债务法(损益表债务法)均有使用,从而造成了不一致,使许多企业的报表在一些项目上缺乏可比性。因而,选择一种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是我们无法逃避的现实。

而且,由于我国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致力于国有企业改造,企业重组、合并现象大量出现,资产重估越来越频繁,从而必将对所得税产生重大的影响,而递延法或损益表负债法均无法反映和处理这些方面的暂时性差异,此时,我们可考虑借鉴使用适用性强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而加强我国会计人员素质建设,则是相配套的另一项艰巨任务。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是什么?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

应付税款法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

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时,需要设置两个科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的所得税。

二、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企业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和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

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除了需要设置“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外,还需要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和以后各期转回的金额,以及采用债务法时,反映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整的递延税款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四、正确选择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一)小企业可选择“应付税款法”

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小企业因业务简单,核算成本较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不高,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

(二)大中型企业应选择“纳税影响会计法”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必须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具体属于“利润表债务法”。

(三)我国上市公司只能选择“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目前主要是上市公司和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必须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会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有什么不同

主是要不同点:在应付税款法下,不需要确认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而资产负债表法需要确认。

附注:

1.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

2.

应付税款法是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一种方法,现在不再使用了,所得税核算方法目前只有一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3.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其特点是:当税率变动或税基变动时,必须按预期税率对“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进行调整。也就是说,首先确定资产负债表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然后,倒挤出利润表项目当期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的核算方法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个说法对吗?

对。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我国所得税会计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企业需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

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个会计期间的所得税费用。

应付税款法是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一种方法,现在不再使用了,所得税核算方法目前只有一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应付税款法,是指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应付税款法下,不需要确认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因此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扩展资料:

资产负债表一般有表首、正表两部分。其中,表首概括地说明报表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报表编号、货币名称、计量单位等。

正表是资产负债表的主体,列示了用以说明企业财务状况的各个项目。资产负债表正表的格式一般有两种:报告式资产负债表和账户式资产负债表。报告式资产负债表是上下结构,上半部列示资产,下半部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具体排列形式又有两种:一是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原理排列;二是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原理排列。账户式资产负债表是左右结构,左边列示资产,右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不管采取什么格式,资产各项目的合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合计这一等式不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