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例外规定原则不包括)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有相关规定。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

比例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如下: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扩展资料:

附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十一条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第十二条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费用如何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依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8〕16号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法律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百分之四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一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一亿元至十亿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二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十亿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