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院如何使用医保卡(上海住院医疗报销流程)

上海住院如何使用医保

《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实施细则

为做好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工作,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府发〔2011〕27号,以下简称《通知桥改答》)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照《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从业人员)。

二、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的管理

(一)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资金的计入。外来从业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其中,2011年度至2014年度,个人按月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低于30元的,计入标准按照每月30元执行;个人缴费与计入标准的差额部分,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入。

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每月按规定的计入标准,向外来从业人员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计入资金敏慧。歼颂计入的资金,可根据上一月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的变更情况进行清算,少计入的予以补足,多计入的予以扣除。

在用人单位和外来从业人员补缴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后,由市医保中心按照规定的计入标准,向外来从业人员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补计资金。

(二)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的使用。外来从业人员可根据《通知》的规定,使用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资金支付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以及至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

(三)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的注销。外来从业人员死亡或者在职时出国(出境)定居的,其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予以注销。

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注销后,由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县医保中心)对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剩余资金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资金以现金形式发还个人。

(四)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的转移。外来从业人员劳动关系由本市转移至外省市的,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的转移,按照《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0]69号)的规定办理。

(五)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的建立和启用、资金的停止计入和恢复计入以及计息等。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医保[2000]47号)的规定执行。

三、医疗保险待遇

(一)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保的次月起,外来从业人员可享受住院和急诊观察室医疗待遇,以及使用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资金。

(二)住院、急诊观察室医疗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来从业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5%;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个人自负。

(三)外来从业人员暂不享受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医疗待遇,以及各类医保减负待遇。

(四)应当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外来从业人员,未缴费或者未足额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外来从业人员在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次月起恢复医疗保险待遇,停止待遇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四、支付管理

外来从业人员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支付标准等,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外来从业人员就医凭证

(一)外来从业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作为就医凭证,暂不使用《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

(二)医保卡的日常发放,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负责。区县医保中心通过用人单位向外来从业人员发放医保卡。

(三)医保卡损坏、遗失后报损、报失手续的办理,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医疗费用的零星报销

外来从业人员在外省市工作期间,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因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外来从业人员个人垫付,事后可凭有关资料向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七、其他

(一)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年度和医疗费用的结算管理等,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内的日常医药费补贴资金,继续按照《关于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日常医药费补贴的实施意见》(沪劳保就[2005]12号)的规定使用。

(三)本细则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实施之日起5年

补充:住院费起报点是1500元,超过的可以报85%,超过28万.可以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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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职医保住院怎么报销

上海在职医保住院报销流程如下:

1. 在住院期间,患者应及时向医院提交医保卡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2. 在出院前,患者应向医院索取住院唯芦岩发票和费用清单。

3. 患者可通过上海市医保网站或手机APP查询自己的医保账户余额和报销情况。

4. 患者可将住院发票和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5. 报销时,患者需提供自己的医保卡、身份证哗喊、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6. 报销指御成功后,医保经办机构将直接将报销款项打入患者的银行账户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患者在报销前最好先了解自己所在地的具体规定。

上海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

上海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一)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二)窗口工作人员核收报销资料后,向参保人员出具《上海市区参卜皮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

(三)收到资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审完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支付额由银行分行划入住院参保人员的智能IC卡金融帐户中,参保人员凭IC卡到银行分行提取现金。

(四)十五个工作日后,根据需要,住院参保人员可凭《**市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窗口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报销计算表》。该表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本市外来从业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因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返信,在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经区县医保中心审核同意漏弊轮,可申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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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职工医保住院怎么报销的

上海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根据《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21〕18号),从明年7月开始,上海市的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将下调,同时铅启尺提高门诊报销比例。

具体来说,在职职工起付线标准调整为当年划入本人医保卡金额+500元,比之前下调1000元。

退休人员起付线以2001年1月1日退休时间为分界线,之后退休的人员,起付线标准调整为当年划入本人医保卡金额+300元;之前退休的人员,起付线标准调整为旁枯当年划入本人医保卡金额+200元。较之前分别下调400元和100元。

上海市门诊报销没有最高限额,只要在门诊报销起付线以上,都可以按照比例报销。而明年7月1日后,上海市在下调起付线的同时,门诊报销比例政策也将调整并提高。

具体来说,在职职工报销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新政取消了之前按照年龄段划分报销比例(如下表)的政策,同时提高报销比例5%-20%。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同样是以2001年1月1日退休时间为分界线。槐高

之后退休的人员,报销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

之前退休的人员,报销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新政调整了之前按照年龄划分报销比例的做法(如下表),同时提高报销比例5%。

另外,在起付线以内的部分,上海市还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分步扩大医保卡使用范围。

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都将可以由本人医保卡进行支付,并列入本人起付线计算范围。

对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纳的费用或许很快也可以通过医保卡支付并列入起付线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个人帐户划入办法 个人帐户资金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和退休费用为基数,按以下3个年龄段规定的不同比例划入:45周岁以下,按2.3%划入;45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2.5%划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按3.4%划入。(2)统筹基金支付办法

上海新住院医保卡怎么用

医保卡激活的步骤:

1、带着老卡和新卡到建设银行办理;

2、新医保卡的密码是身份证号码从茄橡敬后往前的第二位开始的颤慎六位数,办理激活的同时可重设密码;

3、一部分(老卡)的钱可以取出,一部分是取不出的;

4、新卡激活老卡便不能再使用(在激活时同时办理)。

医保卡使用步骤:

1、医保卡内的钱在用于购买药品时,是直接从医保卡内扣钱的,如果卡内钱足够支付的话,不用另外再现金支付。不如野是类似会员卡之类打折优惠卡.其实就是自己平时缴保险费按比例划来给你的,说直了就是自己交进去的钱,所以卡内的钱是属于自己的,只不过是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购买药和治病,还可以继承;

2、在生病住院或是购买药品时并不是所有诊疗和药品都能用医保卡支付,这得取决于当地医保目录,所购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必须是进入了当地医保目录内的才能用医保卡支付,如果所购买的药品没有进入当地医保目录内(即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支付的,并且医保卡只能在当地医保中心指定的医院或是药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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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院如何使用医保报销

使用方法: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念租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95566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95566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医保卡功能:

在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的情况: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仔镇兆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旅贺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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