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有多少?
1、河南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2、河南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迅渣册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河南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亩宏65%、75%;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75%~80%;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55%~60%;
省三级医疗机梁空构补助比例55%;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
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河南省2022年恶性肿瘤报销比列
河南省2022年恶性肿瘤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六十五。根据河南省医搭毕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5月1日起,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对象调整为参加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知渗芹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费用在5500元至10万元(含)之间,大病保险将支付百分之喊迅六十五。费用大于10万元的,大病保险将支付百分之七十。
河南省大病救助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河南省大病救助标准:1、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燃羡水平确定。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2、分段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综合考虑大病保险资金收支情况和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情况确定。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分段报销比例为: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3、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考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大病保险资金承受能力确定。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4、大病保险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皮培拍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第三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第五条 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全省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按统筹地区承办具体业务。
第十二条 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
第十三条 分段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综合考虑大病保险资金收支情况和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情况确定。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中改。分段报销比例为: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
第十四条 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考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大病保险资金承受能力确定。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第十五条 大病保险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适时调整。
河南省大病救助标准
法律分析:河南省大病救助标准:1、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2、分段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综合考虑大病保险资金收支情况和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情况确定。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分段报销比例为: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3、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考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大病保险资金承受能力确定。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4、大病保险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第三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第五条 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全省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按统筹地郑清区承办具体业务。
第十二条 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
第十三条 分段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综合考虑大病保险资金收支情况和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情况确定。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分段报销比例为: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
第十四升源条 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考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大病保险资金承喊笑前受能力确定。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第十五条 大病保险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适时调整。
河南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比例
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
2014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1.5—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辩散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年度内,参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参合患者)只支付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码橡。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只参加一次大病保险补偿,当次剩余费用不重复参与补偿计算。
扩展资料: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相关要求规迟灶旁定:
1、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补偿政策、统一组织实施,在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增加大病保险补偿结算及补偿数据信息管理功能。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参合患者,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基本医疗同步实行即时结报和提供“一站式”服务。
2、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充分发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障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