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成都市政府办公厅第七文秘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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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是四川省成都市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级别为副省级,是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领导,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市长负责制。

截至2015年,成都市人民政府设置40个工作部门(不含监察局),6个派出机构和16个直属事业单位。 [1] 

成都市人民政府驻地位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桂溪街道锦悦西路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室)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会务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公文审核工作。

(三)负责向市政府请示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区(市)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目标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与区(市)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参事和文史研究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4] 

四川省政府地址和成都市政府的详细地址,邮编之类的

四川省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30号,邮编:610016

成都市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邮编:610041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重点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重点计量器具的管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据《成都市计量管理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计量器具是指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之外的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以及用于重要商品和大宗物料交易、判定法定责任方面,并列入《成都市重点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成都市重点计量器具目录》适时调整,并报市政府备案。第三条 市和区(市)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计量器具组织检定、测试或校准(以下统称检定),并对重点计量器具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重点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其使用的重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向经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资格确认的计量技术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第五条 重点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执行检定的计量技术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或规范确定。

重点计量器具的送检或现场检定方式,由计量技术机构与使用者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第六条 执行重点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的计量技术机构,应当自确定检定日期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工作。对检定合格的,出具检定合格证书(印);不合格的,出具检定不合格证书。第七条 使用重点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未按本办法申请周期检定,或者使用无有效检定合格证书、封印、标记的重点计量器具的,由市或区(市)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依据《成都市计量管理监督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计量器具,责令改正,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条 执行重点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的计量技术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使用者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第九条 计量检定和计量监督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成都市重点计量器具目录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主任是什么级别

成都市级别为副省级城市,那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应该是副厅级,如果还兼了秘书长什么的,级别就是厅级!

省会级副省级城市的市委书记,党的地方干部,任省委常委、市委常委。我国副省级省会城市现存十个,分别是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

省部级,央管干部。

副省部级: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套班子正职,书记、市长、主任、主席。

厅(局)级,省管干部。

正厅级:市委常委、市四套班子副职,市法院、市检察院正职。

2、副厅级: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派出机构正职,市辖区四套班子正职、市法院、检察院常务副职(括号正局级)。省管干部,省委委托市委代管干部。

3、使用等同副厅级的正处,代管县(县级市)四套班子正职。使用管理等同市直机构、市辖区四套班子正职。

成都限购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

2017年3月23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决定自3月24日起实施新一轮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包括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外来人口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等。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