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的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贷款额度(武汉公积金提取可以提取多少)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标准最低额为准:

1、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40%×12×借款年限。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金额不高于总价款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金额不高于总价款的7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不高于总价款的40%。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璜装饰费用。

3、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40万元,低于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20万元,低于5万元的可放宽至5万元。

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

5、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计算的贷款限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武汉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2022

武汉公积金提取出来2022的方式如下: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

4、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材料。

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两分钟教你学会算

经常会有用户来问到小编,武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多少?那么,现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多少,关于武汉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又有哪些呢?为此小编给大家总结一下: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武汉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

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60万元。可贷款比例如下: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是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为: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是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为: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50%。

(3)购买第二套住房(包括一手房和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有关规定,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举例来说,市民张先生曾经用公积金贷款20万元购买首套房,现在符合二套房的贷款条件,但他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要用60万元减去曾经使用过的20万元,只能是40万元。

二、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人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根据规定,每个贷款人按缴存公积金金额的不同,能贷款的额度也不同,需要根据缴存金额、比例和贷款年限等具体计算出结果。计算方式有以下两种:(以下两种计算方式取最低可贷款额度即为个人可贷金额)

1)按实际还款能力来计算。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一手房不高于30年,二手房不高于20年。

2)按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来计算。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公积金计算器: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

武汉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解读: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缴存时间缩至6个月

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放宽

1.父母虽未缴交公积金但住房困难,购买经济适用房其子女正常缴交公积金者,可以其子女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子女联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以户口本为准);第二,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必须出具同意将房屋用作抵押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

2.公积金缴存时间由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含12个月)调整为6个月(含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并有6个月以上时间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单方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800元(含单位补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可按房屋总价的70%(购买90m2以下房屋的为80%)申请公积金贷款。

4.允许办理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的情况下,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时,可自愿选择先偿还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贷款比例分三档

二手房贷款以1980年以后建成的房屋为限,贷款最高比例按房屋建成年份分为3档:1980-1989年建成的房屋,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评估价的50%;1990-1999年建成的房屋不超过评估价的60%;2000年(含)以后建成的房屋不超过评估价的70%(单方职工且公积金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下的,为50%)。二手房的评估价与交易价不一致时,以价值低的为准。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更方便

1.转贷借款人应办妥《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已进行期房抵押的房屋不再办理转贷。

2.原商贷已办理抵押房屋财产保险的,由转贷人自愿选择是否办理变更抵押房屋财产保险。

3.对借款人非恶意拖欠贷款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受理标准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或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2期(含2期)。

4.同一套住房提取过公积金的,自提取之日起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年后,可以申请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以上便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总结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以及贷款政策。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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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用来进行房屋贷款之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也是可以提取出来使用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用途有很多种,可以用来装修房屋、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等。那么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要怎么提取?一起来了解一下。

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1】首先由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进行核实之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前往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审核通过之后准予提取,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职工持审核过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前往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最后前往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根据提取公积金的用途而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凭《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后,且此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3、职工距上次本人办理提取时间间隔3年以上;

4、职工及配偶未使用本套住房办理过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商业贷款业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的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职工距本人上次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时间间隔1年以上;

4、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

5、提取时,借款人需到分中心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6、商贷抵押合同登记的抵押人和共同抵押人为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办理;

7、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三、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的提取条件

1、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显示,职工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为组合贷款(即职工及配偶仅有唯一一次贷款记录,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

2、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显示,职工及配偶在2010年3月8日(含)后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

3、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含);

4、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未结清;

5、组合贷款还款期间,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发生最长连续逾期在3期以内(不含);

6、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距本人上次办理的时间间隔需满1年;

7、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

8、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扩展资料

武汉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的所需资料

一、首次办理(含信息未经核验)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还款储蓄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再次办理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