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册个人公积金(怎么注册个人公积金)

公积金账号怎么注册

公积金账号的注册流程如下:

1、单位填写好《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

2、填写《法人委托书》并盖好公司章;

3、带齐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职工信息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开户以后,会在《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住房公积金__年__月汇缴、变更表》盖章,办结完成后提供一份《银行扣款委托书》;

5、拿着以上资料到开户银行签订《银行扣款委托书》后,银行每月会按企业增减员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从公司账户上扣款至员工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个人公积金开户网上申请流程

查找当地“住房公积金网”,选择官网进入进行申请开户。

查找当地“住房公积金网”,选择官网进入,在页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中单击“点击进入”。如果首次登录需要先进行注册,单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输入“用户册察友代码”、“登录密码”并确认密码,输入“邮箱地址”及“验证码”,单击“确认”。 显示注册成功,点击“确定”返回登录页面,用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登录后接着选择“单位未开户”,根据单位性质选择资金来源为“单没郑位自筹”或“财政拨款”(一般为单位自筹),单击“下一步”输入单位名称,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接受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用户协议”,单击“打印”,再单击“下一步”。填写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证书授权使用人默认为经办人,无需手动输入,单击“打印”,再单击“下一步”。接着填写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没有的填“无”)、单位性质、法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单击“打印”,再单击“下一步”。 选择“单位证件名称”,输入单位证件号码和法人身份证号码,单击“打印”,再单击“下一步”。然后选择开户名称,输入单位开户银行及行号、银行账号、发薪日期、经办部门、经办人座机及手机,单击“打印”,再单击“确认”。最后打印网上申请确认单,如已有一证通,单击“打印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如无一证通,单击“新申请证书”。完成后单击“关闭”即可。最后如实填写单位登记信息机开户行信息,即可完成州槐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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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怎么注册 注册公积金的方法

1、在微信上直接搜索你们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找到认证过的微信账号。这里以长沙住房公积金为例。

2、在搜索出的结果中,打开该公众号的页面,并点击关注。

3、进入微信公众号的聊天界面,然后点击右下方的“我的公积金”,进入到公积金的界面。

4、在弹出的注册界面中,点击“立即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并按弹出的内容进行填写。

5、输入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然后点击下一步。

6、输入用户名、密码信息等,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密码设置和手机号认证环节,并按提示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完成注册。

手机公积金怎么注册

如何注册公积金账号

1、个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开户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

2、初审柜员受理申请以后,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表格和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初审柜员将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个人开户信息。

4、然后再由复核柜员进行复审。

5、复审通过后,初审柜员将打印个人账户回执单并交给单位专管员核对,经核对无误以后签字确认,初审柜员在回执单上加盖公章,开户完毕。

拓展: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3、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4、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