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成都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成都市公积金怎么查询余额)

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余额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在微信上搜索当地的公积金公众号。

2、然后点击【关注公众号】进行关注。

3、关注之后会自动跳转到首页,此时点击【我的账户】——【账户绑定】

4、填写自己的公积金信息,然后点击提交。

5、绑定之后会跳转到如图所示的界面,然后点击【公积金余额查询】

6、之后页面就会显示你的公积金余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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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方法:

第一种方法:成都住房公积金卡都是联名卡,成都市公积金可通过登陆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里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查询,打印等。

第二种方法: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

第三种方法:拨打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28-12329),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

成都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要怎么做

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成都市公积金怎么查询

成都住房公积金卡都是联名卡,成都市公积金可通过登陆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里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查询,打印等。

该网站的主要服务内容是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告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告知等。如果对网站的服务内容有不满意的地方还可以拨打028-12329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反馈。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的类型: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成都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成都 住房公积金 查询有两种方式: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