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怎么选择定点医院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可选择4-5家医疗机构(含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可选择4家医疗机构(含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A类医疗机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和定点专科医疗机构无须选择、直接就医,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医院怎么选,有什么规定吗?
医保定点医院需要满一年以后通过社保中心进行变更,变更次月即可生效。
一般情况下,每个参保人员可以选择4个医保定点医院,其中包括1个必选的社区医院,可以选择离家较近的医院或者综合性三甲医院。医疗定点医院变更,因为搬家、转换工作等原因需要变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政府承办,并借助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并组织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服务的资源配置。第五条 以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
(四)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
(五)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
(六)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第六条 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三)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四)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五)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医保定点医院怎么选
法律分析:1、医院可选择4家,至少有一家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其余3家就近即可,方便自己就医。
2、医保规定的a类定点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为本市参统人员的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无须选择,参保人员可直接到上述医疗机构就医。
3、可到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进行查询,定点医院和药店所有的名单都可以查询到。
为使看病省钱、省力、省时,建议按照以下策略选择定点医院:
1、三甲医院医疗水平较高,但看病费用也比较高,建议按照医院的医疗水平与就近原则选择1-2家三甲医院。
2、患有慢性病,可选择一家针对该慢性病的专科医院,或者是拥有针对该慢性病治疗水平较高的科室的三甲医院。
3、选择一家较近的社区服务中心,方便平日的打针与开药。
4、每种等级的最好都选择一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医保定点医院怎么选
法律分析:医院分为甲类医院和乙类医院。甲类医院又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一般情况下,医保定点医院每人可以选择4个,其中包括1个必选的社区医院。
1、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2、医保手册主要是做定点医院控制。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每个人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任意选择4家医疗机构就医,其中必须有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厂矿高校内设医疗机构)。凡是在“医院等级”里标注是“一级”和“其他”的定点医院,一律是基层医疗定点医院。
3、医保手册共五家医院(4+1),是可以选择四家定点医院(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社区医院),还可以选择一家社区服务站。注意,这第5家是社区服务站,只是社区医院开设的一个服务点,不是社区医院本身。一般情况下,选择四家定点医院即可。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以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
(四)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
(五)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