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每人每天标准是平均算吗,还是具体到人
第一条 根据《建设银行总行会议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会议规定》)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议费开支内容:
会议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补助、场租费、公杂费等项目。公杂费包括就地印刷、邮电、医药、市内交通等费用。
第三条 会议费开支标准:
一类会议,平均每人每天在住宿费200元、伙食补助120元、公杂费20元标准以内据实列支;
二类会议,每人每天在住宿费150元、伙食补助100元、公杂费15元标准以内据实列支;
三类会议,每人每天在住宿费150元、伙食补助100元、公杂费10元标准以内据实列支;
各类会议的场租费据实在会议费中列支。
第四条 凡在经济特区召开的会议,会议费可按第三条规定的开支标准上浮20%。
第五条 严禁在会议费预算中列支各类会议纪念品。严禁让下级行摊销会议费用。
第六条 总行机关年度会议费预算,由办公室根据审核拟定的会议计划及本规定所列标准编制,会财会部、机关服务中心后,随会议计划报总行党组审批。
第七条 会议主办部门在召开会议前,应按《会议规定》要求编报会议费支出预算(见附式),并随会议签报报送有关部门和行领导核批。
第八条 会议主办部门必须如实申报与会人数、会议天数等有关内容,不得弄虚作假,以便准确核定会议费预算。
第九条 会议主办部门凭批准的会议计划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正式发票或有效凭证在服务中心报销会议费。
第十条 凡已列入会议费预算的会议,会议主办部门不得再向与会者收取会议费。
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超标准或超范围开支会议费的,要对会议主办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财会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6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略。
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会议费开支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贯彻 “勤俭建国” 的方针和发扬艰苦朴素的革命传统,加强会议费的管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级国家机关、企业、 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都应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认真地精简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就不要开,能合并开的,就不要单独开,能分散开的,就不要集中开。召开会议要事前做好充分准备。会期和参加会议的人数(包括会议工作人员),都要严加控制,尽量压缩。第三条 各单位召开会议, 应事先按有关规定报请领导机关审批, 未经批准的会议,不准召开。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必须事前编造预算,并且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或主管财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开支。未经批准的会议,不得开支会议费。第四条 会议费由召开会议单位开支。行政机关召开的会议,其会议费由行政费开支;事业单位召开的会议,其会议费由事业费开支;企业单位召开的会议,其会议费在企业成本费用内开支。第五条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会议的往返差旅费,由工作单位按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报支。与会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住宿费,除第八条规定的会议回单位报销外,其他各种会议,由召开会议单位开支。第六条 农村生产大队、 生产队的干部和其他不脱产的人员, 参加县和县以上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其往返差旅费、会议伙食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 都由召开会议单位开支。第七条 参加会议人员与会期间患病的医疗费, 按以下规定办理: 由会议医务人员诊治的一般疾病医疗费,由召开会议单位开支;在当地医院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医疗费,凭据回原单位报支。第八条 各单位召开的订货、 配件、物资分配、 产品验收、鉴定、评比等类性质的会议,其参加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产品检验和化验等费用,一律回单位报销。
其中:住宿费由招待所、旅馆、饭店等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出据收费,不得以会议名义出据收费;伙食补助费,应取得召开会议单位的证明,按差旅费规定的标准计发。
会场租赁费和会议公杂费,由召开会议的单位开支。第九条 会议工作人员必须在会上食宿的, 经会议领导批准, 方可报支伙食补助费和住宿费。会议工作人员必须在夜间进行工作的,经会议领导批准,可按规定开支夜餐费。非因公活动, 一律不准开支夜餐费。第十条 会议费开支要力求节俭。 召开会议, 要尽量利用本单位的招待所、礼堂和交通工具,对机动车辆的使用,要严加控制。会议印发的文件资料,要精打细算, 不要浪费。第十一条 各种会议的伙食, 都应本着经济、 实惠的原则进行安排。会议的伙食补助标准,中央级和省级单位原则上不要超过出差补助费的标准;地、县级单位应当略低于省级的标准;区、公社以下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开支会议伙食助费,但对少数特别辽阔的地区,如必须给予补助的,可由省、自治区自行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在北京市召开的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每人每天补助六角,在北京市以外地区召开会议的伙食补助,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开支。第十二条 各单位召开会议, 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不准请客送礼品;不要招待烟、茶。会议一般不开支照相费,因中央领导同志接见会议人员并一起照相,照相费可由会议费开支,会议人员冲洗照片的费用自理。由会议组织的看戏、看电影等文娱活动,每周一般不超过两次,并一律按规定收费。会议组织的游览,费用由个人自理。第十三条 各单位召开会议, 除规定的会议伙食补助外, 不准以任何形式另外用公款贴补会议伙食。参加会议的人员,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的,不准再回原工作单位报支出差补助费。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会议费的各项规定。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模范地执行制度。财会人员,对破坏财经纪律、违反制度的行为,有权抵制,情节严重的,要报告党委,严肃处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第十五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省、 市、 自治区可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抄送财政部备案。第十六条 全国和省、 市、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开支标准,分别由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市、自治区自行规定。第十七条 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召开会议的会议费开支标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召开会议的会议费开支标准,由总后勤部参照本规定另行规定。
地方装备承制单位会议费标准
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装备承制单位会议费标准的通知》,地方装备承制单位会议费标准主要包括会议费、会议报销费、会议补助费和会议绩效激励费四个方面。
会议费按照会议参与人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等情况确定,每人每次会议不超过50元,每次会议总费用不超过200元。
会议报销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每人每次会议不超过50元,每次会议总费用不超过200元。
会议补助费按照会议参与人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等情况确定,每人每次会议不超过50元,每次会议总费用不超过200元。
会议绩效激励费按照会议参与人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等情况确定,每人每次会议不超过50元,每次会议总费用不超过200元。
总之,地方装备承制单位会议费标准主要包括会议费、会议报销费、会议补助费和会议绩效激励费四个方面,每人每次会议不超过50元,每次会议总费用不超过200元。
会议费包括哪些内容
会议费包括的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可知,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其中,这里的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来往城市间的交通费,可以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进行报销。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综合定额里的其他费用包括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办公文具、医药费等。
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标准,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报销时单独说明,并按会议审批流程报批。
不安排住宿的国内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住宿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住宿费不能调剂使用;不安排就餐的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伙食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伙食费不能调剂使用。
下列费用纳入会议费预算,但不计入会议费综合控制定额内,从相应的支出科目中据实列支:
(一)邀请专家学者的差旅费。对确因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对照学校相应标准在差旅费和外宾接待费中报销。
(二)参会专家学者人员费用。会议举办者根据工作需要,可向邀请参会专家学者发放咨询费、讲课费、劳务费等。
(三)会议工作人员劳务费。
(四)同声传译人员翻译费、同声传译设备租金。
国家规定会议费开支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
第十四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十五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第十六条 一类会议费在部门预算专项经费中列支,二、三、四类会议费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
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第十七条 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八条 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当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
什么叫会议费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和改进会风,近日,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办法》就会议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会议分类和审批、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中央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规定,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其中,一类会议会期和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1天;二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300人,三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四类会议一般不得超过50人。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办法》指出,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等方面。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办法》要求,各单位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违反《办法》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会议 400 150 110 660 二类会议 300 150 110 550 三、四类会议 240 130 80 450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