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研发费用(研发支出增值税)

如果在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做会计,公司的申请费、代理费、年费支出计入什么科目?

可以计入研发费用。

一、在营改增新的规定生效后,税务局不允许官费扣减,只有两种做法:

1、计入营业成本。唉,贴好多增值税啊,越改税负越重。

2、如果客户同意接收国知局出腔悉具的收据,不开发票,走其他应付款。

二、如果发明专利有一件以上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达到6-8件,企业符合一定的条件以后,可以申请高新企业,可以享受政府的一些补助。各地补助不同,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

扩展资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三条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从实质上讲,我国财政部门在会计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下列各项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1、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斗轮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空圆信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氏物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歼尺液前摊销.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困搭、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研发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主要区别

研发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的主要区别就是:资本化支出计入形成资产的成本,通过折旧摊销在使用期内扣除,而费用化的支出就是当期发生就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中,以后不再扣除.

1、一般情况下,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费用账户,作为当期损益列入损益表;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资产账户,作为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

2、资本化,是将相关支出计入资产成本的.如建造工程借入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银行存款

3、费用化,是相关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期间费用,不予资本化.如普通借款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银行存款

4、通常提到的资本化与费用化,大多是指借款费用和研发费用等.

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研发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档顷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研发费用处理:

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处理分为两大部分:

一是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研发支出和开发阶段研发的支出全部费用化。

二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支出资本化,分期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研发费用要求分别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可见,在研究费用的处理方面,我国实务界会计处理与纳税扣除的规定也不一致。

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

企业在一行洞陆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发活动时,应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设置明细科目和项目台账,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额。

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核算,准确合理地计算各项研发费用支出。

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委托给外单位、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颤带,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也有明确的规定。

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依据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五条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额。

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依据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六条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额,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这就避免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委托方和受托方中的重复计算问题。

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依据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分摊。

研发费用包括哪些费用。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我们的官网,多位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

研发费用包含什么?

研发费用也就是研究开发成本支出。我国会计和税法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包括内容的规定不完全一致。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对研发费用的构成虽然没有指明具体包括哪些,但指明了研发费用归集的期间。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则规定,研究和开发活动的成本包括以下几项:

1、薪金、工资以及其他人事费用。

2、材料成本和已消耗的劳务。衡冲

3、设备与设施的折旧。

4、制造费用的合理分配。

5、其他成本。

扩展资料:

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处理分为两大部分:

一是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研发支出和开发阶段研发的支出全部费用化。

二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支出资本化,分期摊销。

如前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研发费用要求分别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企业为野核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可见,在研究费用的处理方面,我颂拦掘国实务界会计处理与纳税扣除的规定也不一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则规定,“研究和开发活动的成本金额应作为其产生期间的费用被记入账内,但达到开发成本第17节被递延的程度时例外”。

第17节规定,“一个项目的开发成本如果满足了以下标准,则可以向未来期间递延:

1、对产品或工艺方法清楚地加以说明,而可归属到产品或工艺方法的成本能被分别加以鉴别。

2、产品或工艺方法的技术可行性已被论证。

3、企业的管理部门已经表示了其生产、在市场出售或使用产品工艺方法的意向。

4、对于产品或工艺方法有一种清晰的未来市场的迹象,或者在内部使用而不是售出,其对于企业的效用能够进行论证。

5、存在充足的资源,以及完成工程项目并在市场出售产品或工艺方法”。可见,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对于研发费用的处理与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处理基本相同,但与我国税法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