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兼职人员社保可以全额入研发费用嘛?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 )规定,对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下列技术开发费项目,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技术图书纯敬漏资料费等,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稿嫌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做烂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从上述可见,工资薪金是属于加计扣除的。而社会保险费不是工资薪金,因此,为研发人员支付的社保费不能加计扣除。
外聘劳务人员研发费用需要什么扣除凭证
外聘劳务人员研发费用需要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扣除。外聘劳务人员研发费用需要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扣除,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要向正岩劳务派遣公司索要实际支付的凭举模御据,计算方式:借研码歼发支出-费用/资本化-劳务费-贷银存。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外聘研发人员范围有哪些?费用如何归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40号)规定: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例1:2017年某劳务派遣公司向A企业派遣5人,企业根据合同规定支付劳务费120万元(已取得相关发票),根据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劳务派遣单位坦启派遣员工工资薪金及费用明细表,120万元劳务费中:工资薪金86万元、五险一金让核如1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万元)、补充养老氏洞保险4万元(无补充医疗保险)、补充住房公积金2万元、职工福利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管理费6万元。若A企业将外聘5人全部作为研发人员参与甲项目的研发。则2017年甲项目可归集的外聘人员的人工费用103万元(86+15+2),甲项目可归入其他相关费用外聘人员费用9万元(4+5)。
若派遣人员中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兼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可以加计扣除吗
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支出必须是上述文件正列举的八大项目,未列举的研发费支出不得加计扣除。企业研发部门的差旅费、除工资薪金支吵庆拍出以外的应付职工薪酬、兼职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支出均不得加计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差戚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升羡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外聘人员的费用支出如何界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人员人工费用是拿含竖指直接从事研发老祥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国家税务总消大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一条规定,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企业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哪些人员属于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
研究开发人员范围中规定,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返岁键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漏巧发活动的技工,但不包括为研发活动从事后勤服务的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研发人员与是否任职雀袭于本企业并无直接关系,即可以是本企业的员工,也可以是外聘的劳务人员,更可以是委托从事研发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