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文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文件201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依据

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记入当期损益的,可以就是扣除,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支持企业创新有关举措,会议决定,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

2022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

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三是提高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答: 方法1:按实际发生数计算;如:2022 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200万元,第四季度按规定计算的研发费用为100 万元,2022 年全年加计扣除额=200×75%+100×100%=250万元。

2015119号文件加计扣除

1、可以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可以税前加计扣除。因此,固定资产折旧费的税前加计扣除,只适用于研发活动发生的有形动产折旧费用,对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折旧费用不得税前加计扣除。

2、不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3、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按新政策财税〔2015〕119号执行,新政策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列支范围综合了高新企业认定上述两个研发费用扣除的税务文件,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

4、按规定扣除研发费用的50%扣除;产生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5、也就是说,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年终奖算加计扣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