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的备案(研发费用备案提供资料时间限制)

研发费用备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备案确认的基本条件

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4)(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见附件5)(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07年度第6号公告)。

二、备案确认的办理程序

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备案工作由市科技局进行确认;

2、对符合备案确认基本条件的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企业应填写《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见附件3)及提交要求相关材料,报所在地区科技局。

3、市科技局对照有关条件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进行项目审查。

对属于上述两个领域的项目,由市科技局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咨询,根据专家咨询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统一编号,一式三份,一份科技部门留存,一份申报企业留存,一份报送同级税务主管部门。

    三、备案确认的材料报送要求

(一)《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分自行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一式两份)。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一式两份)。

(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一式两份)。

(四)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一式两份)。

(五)委托、合作、集中等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一式两份)。

(六)《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包括电子文件)(一式三份)。

(七)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并附项目的有关查新、检测检验报告及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八)上述文件均需企业法人签字、企业盖章有效。

四、备案确认的时间安排

企业提出研究开发项目备案申请后,市科技局在十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审查,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五、备案确认的管理及要求

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是落实科技创新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弄虚作假骗取备案项目确认书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备案项目的确认和税收优惠,追缴其已抵扣的税款,并进一步作其他相应处理。

注:1、填写《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时,“该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栏中应填写附件4或5领域中的三级目录。

2、填写《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时,在“科技主管部门确认意见”-“规定范畴”应填写与《项目情况表》中相同的领域类别。

拓展:研发即研究开发、研究与开发、研究发展,是指各种研究机构、企业或个人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包括系统及设备的测试、安装、维护、维修等一系列的系统活动。

研发费用税务局备案表在哪里下载

这个表格可以在以下地方下载:

信息来源于搜狐网,1、研发费用税务局备案表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28号)的附件中下载。

2、也可关注“北京顺义税务”微信公众号,找到热点专区的企税、个税专栏,然后打开研发费加计扣除专题专栏,里面会看到公告,在公告中的附件下载。

研发费加计扣除备案要哪些资料?

办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纳税人,应报送《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和下列附送资料:1.\x0d\x0a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x0d\x0a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3.\x0d\x0a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4.\x0d\x0a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5.\x0d\x0a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6.\x0d\x0a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7.\x0d\x0a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的情况说明。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政策解读的规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预缴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其他相关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备案吗

一、正面回答

企业享受研发费_加计扣除采取__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_式,不需要事先备案。为使企业尽早享受到优惠,从2021年开始,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二、分析详情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_的研发费_,需将研发费_分别进_费_化或资本化处理,资本化的部分将来会形成_形资产,将通过摊销_式计_会计利润,费_化部分直接计_当期利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对于未形成_形资产计_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_2021年1_1_起,再按照实际发_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_形资产的,_2021年1_1_起,按照_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假设公司2021年发_的研发费_全部费_化,则在据实扣除100万元的基础上,可再在税前多扣除100万元。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研究开发费_即使已符合创造性运_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_艺的要求,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适_于会计核算健全、实_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_的居民企业。所以采_核定征收_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及_居民企业不能享受该项优惠。企业应对研发费_和_产经营费_分开进_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__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_加计扣除。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_出进_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_按研发项_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_实际发_额。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申报及备案管理: (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三)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