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计算)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多少

国科发火「2016」32号: 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所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研发费支出占比是按三年合计发生的研发费总额与三年合计销售收入的占比来计算的。

科学是发展的重要内在推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扩展资料:

为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2008年1月1日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也规定了很优惠的税收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一)规定,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研发费用

高企研发费用占收入比多少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60%。

一、年收入60000交多少税

1、个人所得税中是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2、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3、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二、工资税后收入

1、税后工资指的是税前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中的个人交纳部分、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到手的工资收入。

2、社会保险中的个人交纳部分、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交纳部分是税前列支的。

3、因此,税后工资是多少,公司实际发放的工资就是多少,不需要再另外扣费用,税后工资指的就是实际发放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怎么算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就是把研发成本的发生额/营业收入的发生额即可。

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就企业研发费用财务管理做了具体要求。

拓展资料:

财企[2007]19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单位,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企业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打假”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列支,不应纳入研发费用。企业研发机构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要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

财企[2007]194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可以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费用)。

财企[2007]194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研发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予以关注。

财企[2007]194号第三条规定,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的研发项目,或者研发力量集中在集团公司、由其统筹管理集团研发活动的,集团公司可以在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范围内集中使用研发费用。集团公司集中使用的研发费用总额,原则上不超过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年营业收入的2%。使用后的年末余额连续3年超过当年集中总额20%或者出现赤字的,集团公司应当调整集中的标准。集团公司集中使用研发费用的,应当按照权责利一致等原则,确定研发费用集中收付方式以及研发成果的分享办法,维护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的合法权益。

研发费用比例要求

研发费用所占比例要求: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