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项目研发失败研发费用怎么处理(研发资金比例怎么算)

公司跟个人签订项目,研究费用怎么做帐,失败了怎么做账

应该将预付的劳务费做费用化处理,计入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劳务费。如果公司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对研究失败另有规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个人的劳务费的票一般由用人单位去税务机关代开,并代扣代缴个人营业税、营业税金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所以你们不应该预付他10万元全额劳务费,而是应该预付他税后的金额。 最好是先预付50%劳务费,待项目结项后,再按照税后的劳务费金额补足尾款。

研发费用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时,相关费用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同时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企业购买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先按确定的金额,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区分资本化部分和费用化部分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研发费用范围: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研发费用、百度百科—企业研发费用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如果在年末还没研发成功,账务该怎么处理?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如果在年末还没研发成功账务还放在“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这个科目里,研发成功后,转入无形资产中。

研发支出结转会计分录:

费用化:

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期末结转: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资本化:

研发支出结转会计分录:

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期末结转: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相关费用发生的时候: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开发项目完工时:

借:无形资产-××资产(资本化部分).

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费用化部分).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符合资本化支出的条件:

1.完成该项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如果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实务中如果要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必须按相应的规定进行备案立项.

研发费用应该怎么处理

研发费用是指研究与开发某项目所支付的费用。

我国有关制度对研发费用的规范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文件财会〔2006〕3号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二是2007年3月1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前者从会计核算角度规范了企业对研发费用的确认、计量、记录及报告方法;后者从税法角度规范企业对研发费用的归集、摊销及抵减企业应税收入进行了规定。

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处理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研发支出和开发阶段研发的支出全部费用化;二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支出资本化,分期摊销。

如前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研发费用要求分别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可见,在研究费用的处理方面,我国实务界会计处理与纳税扣除的规定也不一致。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则规定,“研究和开发活动的成本金额应作为其产生期间的费用被记入账内,但达到开发成本第17节被递延的程度时例外”。第17节规定,“一个项目的开发成本如果满足了以下标准,则可以向未来期间递延:1.对产品或工艺方法清楚地加以说明,而可归属到产品或工艺方法的成本能被分别加以鉴别。2.产品或工艺方法的技术可行性已被论证。3.企业的管理部门已经表示了其生产、在市场出售或使用产品工艺方法的意向。4.对于产品或工艺方法有一种清晰的未来市场的迹象,或者在内部使用而不是售出,其对于企业的效用能够进行论证。5.存在充足的资源,以及完成工程项目并在市场出售产品或工艺方法”。可见,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对于研发费用的处理与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处理基本相同,但与我国税法不同。

望楼主采纳

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研发失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问题

1、如果要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那就要做立项报告书,无论研发是否失败,这是证明研发过程的资料;

2、加计扣除与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证书无关,这类证书只是证明研发活动、研发成果的佐证材料之一,根据税法为非必要资料,但是,少数地区、少数专管员有可能会提出要提供此类证明,具体可以和专管员沟通;

3、研发失败和研发成功都可以按同样的方式进行加计扣除。

从研发的实际来说,即使研发失败,也有得到或多或少的技术和经验,只是未达到研发预期罢了,正常做立项项目书,做预算,然后正常做验收,做决算,就没有问题,可以放心做加计扣除。

最后,如果这部分研发费用真的不被税局、专管员认可,那剔除就好了,也没有什么问题。